“洋品牌”为何屡屡无视我国消费者权益
来源: 新华网
2010-11-16 17:11:24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将购买耐用消费品的目标定位在价格不菲的“洋品牌”上。而这种近乎盲目的信任,却纵容了“洋品牌”无视我国消费品市场相关法规,屡屡爆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洋品牌”电视屏幕保修期限缩水 辽宁消协艰难维权
2007年底,辽宁省鞍山市市民刘军购买了一台三星液晶电视机,仅使用两年就发现,显示屏出现多条红道。当刘军找到三星维修部门时,却被告知屏幕已过一年包修期,需要花费6000元更换。
实际上,我国《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规定,显示屏作为电视机主要部件,包修期应为3年。于是,对处理结果不满的刘军,选择了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已经接到两起同类案件的消协迅速组织调解。
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方孝文说:“调解这样的投诉很困难,原因之一就是相关法规的滞后性。虽然我国《三包规定》要求,显示屏应作为电视机主要部件,包修期3年。但是由于国家《三包规定》是以列举的形式对相关产品的包修年限和主要部件进行界定,加之颁布实施时,平板电视尚未走入寻常百姓家庭。因此,附件目录中没有平板电视显示屏的内容。大部分国外品牌家电正是利用法规的滞后性,将占总机价格70%以上的显示屏规定在主件之外,规避我国三包法规。事实上,从《三包规定》的立法精神看,平板电视显示屏无异于汽车的发动机,是不折不扣的主要部件。因此,低于国家三包期的规定是无效的。”
由于消费者协会没有执法权,只能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以说服教育为主,促成问题的解决。如果一方坚决不同意调解,消协也是无能为力的。在这起案件中,为了结束三星厂家的侵权行为,鞍山市消费者协会只能邀请一些专家、媒体,以召开听证会的形式,进行舆论攻势,才使问题得以解决。目前,三星厂家已经结束了内部规定,延长了显示屏包修期限。
维权成功后,作为此案的相关负责人,鞍山市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何民说:“好在《三包规定》第四条指出:‘国家鼓励销售者和生产者制定严于本规定的三包实施细则,并不免除未列入目录的三包责任和销售者、生产者向消费者承诺的高于列入目录产品的三包责任。’也就是说,国家欢迎销售者、生产者制定严于《三包规定》的条款,但不能有低于《三包规定》的条款,这样我们的维权才得以成功。”
目前,类似情况仍然时有发生,而且部分国外产品在超过三包期限后的维修价格远远高于产品本身价格,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盲目信任 纵容洋品牌无视其权益
记者日前走访了沈阳市多家家电销售企业,针对品牌选择问题随机采访了多位消费者。绝大多数消费者在除去价格因素外,都会选择国外品牌。在汽车、医药等领域同样存在此类现象。“质量有保证、技术水平领先、品牌影响力大”等成为选购国外品牌的主要原因。
家住沈阳市铁西区的柴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说:“我买家用电器会首先考虑一些国外知名品牌。虽然现在一些国外品牌都是在国内生产,但是一些核心技术应该还要领先于国内品牌。至于说包修几年无所谓,这些大品牌一般质量都过关。”
“如果其他条件一样,就差包修年限的话,不会影响我选择购买国外品牌。”在沈阳市某家电商场购买液晶电视的王先生这样说。
在记者采访过程中,很少有人会将包修年限作为购买家电的主要考虑因素。一位将SONY液晶电视定位为自己购买目标的高女士这样认为,“洋品牌”即便没有写明包修几年,售后出现问题也是有保证的。
无独有偶,近日部分媒体又爆出备受国内iphone迷喜欢的ipad平板电脑无视我国三包规定,仍然规定主要零部件包修1年,引发消费者不满。记者拨通了苹果公司官方网站公布的电话,一名销售顾问回答说,ipad电脑主要零部件确实仅包修一年,如需延长需要追加费用。至于为什么无视我国三包法规,该销售顾问未给出回答。沈阳iphone迷葛女士说:“虽然知道包修期一年令人很不爽,但还是选择购买这样一台超‘炫’的平板电脑。”
一位国外知名品牌汽车销售人员对记者说,现在大多消费者购买这类国外知名品牌汽车,不会主动询问包修年限和具体细节。只有在第一次保养后或出现问题时才会仔细研究售后服务。多数维权行为属于事后维权。而且,销售人员一般也不会主动提到相关售后业务,介绍主要围绕产品性能。
消费者对三包服务的漠视和对国外品牌的盲目信任,已经让一些“洋品牌”忽视了我国消费者的感受,屡屡侵犯我国消费者权益。而当消费者真正遇到产品质量问题时,就会带来较大的物质和精神损失。
专家呼吁:品牌选择需要理性 相关法规亟待完善
针对目前消费品市场上,部分消费者过于崇拜国外品牌的现象,方孝文认为,我们的消费者在购买相关产品时需要注意,一些价格高出我国同类产品几倍的“洋品牌”,不一定在质量上有多么优越。
以电视机为例,今年初至今,在鞍山市消协受理的投诉中,投诉国内大品牌电视生产厂商的案件数为零。所以,从性价比方面看,国内品牌电视值得购买,尤其是进入一些大型家电商场的国内品牌家电,质量上是有保证的。
此外,方孝文建议,消费者要提高维权意识。目前我国消费品市场上的消费者,在遇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首先会选择到消协来投诉。消协调解无效后,就需要消费者自己拿起法律武器维权。但是,进入这一阶段,就会有部分消费者觉得法律诉讼既耗费时间又浪费金钱,最终放弃维权。消协一般都会支持消费者拿起法律武器维权,也会为消费者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有必要时还可以代理诉讼。
同时,方孝文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完善相关法规。例如1995年发布的《三包规定》所包含的目录商品已经不适应当今消费品市场,这让基层工作人员在为消费者维权过程中遇到很多困难,应该尽快补充、修订、完善。
编辑:谢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