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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严禁校车超员超速 未登记校车不得上路运营

2011-10-19 10:37

福建省教育厅18日就近期福建省外发生的几起校车安全事件专门发出通知,告诫学生不要乘坐超员校车和无牌无证、超载等非法营运车辆,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告诫家长不租用、雇佣未经备案、登记,有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子女上下学。

通知指出,师生及家长应举报“黑校车”和其他非法营运行为,发现校车超员超速、未进行校车登记,或非法营运车辆(即“黑校车”)集中运送学生等行为,要立即制止并及时报告辖区公安、交通、教育主管部门和乡(镇)依法严肃处置。

与此同时,各地各校要对每辆校车及时进行校车登记、及时进行日常维护和检验、及时喷涂(张贴)校车标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校车管理的台账,坚决制止未登记、未检验、未喷涂(张贴)标识和超载的校车上路运营。

来源:福州新闻网 编辑:王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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