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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社保无退休工资60岁以上城镇居民下月领养老金 2011-09-19 18:14
昨日,记者从福建省人社厅获悉,社保部门将从10月开始,对无社保没有退休工资的60周岁以上城镇居民,将按月足额发放基础养老金,并补发7-9月份的基础养老金。 今年7月以来,福建全省开展新农保、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各县市及时召开会议贯彻落实。 近日,福建省人社厅召开专门会议,要求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要求,至9月底,第二批新农保试点参保率要达90%,首批试点缴费率要达90%以上;从10月开始,对符合条件的60周岁以上城镇居民按月足额发放基础养老金,并补发7-9月份的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是55元,各地可根据经济情况适当增加补贴。”有关人士介绍,基础养老金在有些地方已发放了,此项惠民措施要求“全覆盖”,即没有办社保、没有退休工资的老人,全部可以领取养老金。此外,会议研究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 会议还要求,年底前在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水平提高到70%左右,封顶线保持在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年底前将县以下城镇集体企业及职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将国有、集体企业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 来源:东南快报 编辑:王静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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