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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实行公交新服务规范 高峰期发车间隔不超5分钟 2011-09-01 14:33
线路更改,站牌却未及时更新;高峰时段,公交车久等不至……这样的情况,不少福州市民都遇到过。记者8月31日从福建省交通运输厅运管局获悉,为规范公交运营秩序,本月起福建省将正式执行《福建省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服务规范(试行)》以及《福建省城市公交首末站标准化建设推荐方案(试行)》,细化规定公交运营以及服务的具体标准。 高峰时段发车间隔不超过5分钟 新服务规范明确指出,线路运营发生变化,应提前5天向社会公告。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应掌握客流变化及车辆运行状况,保证正常的发车间隔,高峰时段发车间隔不超过5分钟。此举将促进各公交运营者加密上下班高峰时段公交车的发车密度。 公交经营者应建立服务投诉处理制度,公布投诉电话等联系方式,对乘客的投诉应自收到投诉之日起15日内作出答复。 站台长度不少于2个停靠车位 公交中途站停靠6条以下线路的,站台长度应不少于2个停靠车位;停靠线路多于6条时,宜分组分区段停靠。 “一些公交线路比较多的站点,容易发生公交车排队进不了站的现象。”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出台这一规定,在于引导站台设置,避免公交车排队问题。目前福州市区大部分站台已基本实现2个停靠车位,但由于历史原因或地理条件限制,部分中途站如东街口、南门、道山路口等站点,尚无法实现分组分区段停靠。对于尚未达到这一标准的站台,相关部门将参照此标准在条件成熟时逐步完善。 未进入站台区域的车辆应执行二次进站 不少福州市民反映,在上下班高峰时段,或是在线路较多的站点,经常会遇到公交车排队进站,看不到后面排队的公交车或者来不及跑过去,导致未能上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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