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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低旅游团购价背后或有陷阱 三招维护自身权益

2011-07-26 10:28

专家:切勿贪小失大

近日,针对层出不穷的旅游团购,国家旅游局特向广大游客提出警示:经营旅游业务应获得行政许可,不可盲目轻信旅游产品广告,须警惕“零负团费”。在此,业内专家也提醒,旅游时请擦亮双眼,不要因贪图便宜失去旅游的乐趣。

“团购虽然省钱,但我还是不放心。”参加过团购旅游的市民翁先生介绍,多数旅游团购网站不提供发票和旅游保险,也不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因此一旦发生事故或纠纷,游客很难维权。同时,一些团购旅游也可能沦为“购物游”和“自费游”。

“热衷旅游团购的市民,可利用3招维护自身权益。”福建省消委会投诉与监督部主任段建平建议,第一,要注意组织团购的网站规模,及团购网站的信誉度、诚信度;第二,如若和团购网站签订了合同,要特别注意证据保留,尤其是付款凭证、团购网站的网页、宣传页面的保留;第三,团购前,要看清网页上对于双方违约责任的说明,并向客服人员进行详细咨询,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经济损失。

来源:福州新闻网 编辑:唐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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