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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 政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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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提交年度审查材料的通知 2010-05-06 14:38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及国家总局、省局有关文件的规定,获证企业自取得生产许可证之日起,每年3月底前应当提交年度审查材料。现就2010年度审查工作通知如下:一、获证企业应于2010年3月31日前向我局提交以下年度审查材料: 联系人:黄小红 联系电话:83738223; 二○一○年三月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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