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国媒体报道,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12月12日对韩国三星公司起诉苹果公司侵犯专利案做出一审判决,裁定被告苹果公司并没有侵犯三星公司持有的商业专利。
据悉,法院裁定认为,三星提出的三项专利中有两项与苹果的相关技术相比没有实现技术突破,而其余一项和苹果手机的相关功能是完全不同的技术,因此原告所主张的侵权事实不成立。不过,三星电子对判决结果表示遗憾,并表示将继续上诉。
去年3月,三星电子向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诉称苹果iPhone 4S、iPhone 5、iPad 2等产品侵犯了三星电子的三项商业专利。
另一方面,去年8月,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就三星电子以苹果公司为对象提起的第一次侵犯专利诉讼判决原告获得部分胜诉。当时法院判决苹果侵犯了三星电子的两项通信技术专利,而三星侵犯了苹果跳回画面(bounce-back)专利。由此法院下令禁售苹果的iPhone 4和三星Galaxy S 2等产品。禁售产品中不包括iPhone 4S和iPad 3。之后双方都提出了上诉,但至今还没有进行审理。
(来源:中国日报网 信莲 编辑:柳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