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点评
个人所得税的重要使命之一是调节收入差距,如何在保证效率的情况下更好兼顾到公平,是税收制度设计者最应该考虑的问题。个税涉及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在社会聚焦之处彰显制度设计者的善意与用心,才是智慧的体现。随着收入差距不断拉大,是否可以在不影响财富较多者积极性的情况下,让其多缴点税;在不导致财富较少者慵懒的前提下,对其少征点税?利用个税杠杆,减少收入差距,纾解公平焦虑,使个人所得税真正发挥好调节作用。
住房公积金该“穷补富”吗?
人们希望住房公积金能自由支配,不妨尝试让没有买房需求的人按一定额度对公积金进行年度支取
杨莉是广东的一名中学老师,参加工作已经4年了。最近,她准备用住房公积金购买住房。
“虽然还没有结婚,但还是希望有自己的一套房子。每个月,自己和单位公积金缴存额有1500多元,现在账户里有了六七万元。如果不买房,这笔钱也取不出来。公积金存款利率和活期存款利率差不多,特别低。买了房子,用公积金还房贷,压力也不太大。”
小杨从今年8月开始看房,最后将目标定在一套60平方米左右、总价80万元的小户型住房。一番计算后,小杨有点心灰意冷:按照首套房首付三成的要求,小杨需要拿出24万元的首付,“对于我们参加工作时间不长的人来说,首付压力大。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比较低,很大一部分房款要用公积金和商业组合贷款,利率不低。”
设定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初衷,是基于一种“互助原则”:即将社会成员的一部分闲置或暂时闲置的资金聚集起来,通过互助性贷款,帮助部分有购房需求者解决住房问题。目前公积金制度下,无论个人是否有购房计划或购房需求,都需要缴存住房公积金。“其实这是一种强制储蓄,将大家低利息储蓄的资金低利息贷给能买得起房的人,对我们这些买不起房子又不得不交公积金的人,是不是也是一种不公平?”小杨很困惑。
不仅如此,地区、行业不同,缴纳的公积金也存在很大差异。一些经济效益不太好的单位,往往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的最低比例缴纳,每个月只有几百元,甚至更低。一些工资、福利较好的企业,每月缴存的公积金甚至达到四五千元。福利比较差的每个月甚至就一两百元。
小杨认为,住房公积金是为了方便人们的购房需求,希望将来住房公积金的审批和提取手续能简化,公积金贷款额度能根据当地房价做适当调整。
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提出,要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小杨对此十分期待。“希望住房公积金能自由支配,就算不买房,住房公积金也不至于一直存在账户里成为一笔‘死钱’,可以尝试让没有买房需求的人按一定额度对公积金进行年度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