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国媒体11月17日报道,韩国统一部负责人17日表示,韩国企业间接参与朝俄“罗津-哈桑建设项目”一事不违反韩国政府此前提出的“5·24措施”。
该负责人说,韩国企业通过第三国法人对朝鲜进行间接投资,如果企业在经营管理方面的参与度较低,将不违反“5·24措施”中禁止对朝新增投资的规定。企业对经营管理的参与度应综合考虑,不完全取决于所持股份的多少。
此前,韩俄领导人13日举行会谈并签署了“罗津-哈桑建设项目”的谅解备忘录,允许由韩国铁路公社、浦项制铁、现代商船组成的企业联合体收购俄罗斯方面的部分股份,间接参与朝俄合资的铁路、港湾建设。韩国有舆论称上述决定违反了“5·24措施”。
2010年5月24日,韩国政府因“天安号事件”(韩国舰艇沉没事件,疑是朝鲜所为)采取了“5·24措施”,即除开城工业区之外,全面中断韩朝贸易,禁止对朝新增投资。
统一部还表示,2011年以来,韩国在强调“5·24措施”的同时,对朝投资态度有所缓和。截至今年10月,韩国对朝人道主义援助金额已达176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8亿元),超过了2012年李明博执政时期的援助规模(141亿韩元)。
(来源:中国日报网 信莲 编辑:蔡东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