觊觎金融,扰乱股市
案例4
根据记者在金融行业内的摸底调查,中国金融网经常发布一些不实的经济新闻与信息,特别是关于上市企业与金融机构的负面新闻与信息。今年9月以来,该网站在没有任何新闻采访资质的情况下,擅自制造负面不实报道“天楹环保上市融资之殇”,这种网络留言在网络空间里流转,直接负面影响了ST科健收购天楹环保的重组收购,而过程中因为不实的负面信息和信息不对称直接导致公司股价在9月24日,25日和26日三度跌停。按照有关规定,公司向深圳交易所做了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说明。据接近情况的人士透露,在这期间,并没有合法的有资质的媒体对公司进行任何负面报道。而中国金融网恰恰是这一网络留言的源头。在此期间,该网的有关人员试图向公司索要“费用”来“删贴”。此事已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一位资深私募投资基金人士对记者表示,中国网络上不规范的信息与新闻实在太多了,而且负面造假已经到了真假难辨的地步,很多投资者没有渠道和精力在网络上查实,“反正就这么信了”,一些受诽谤攻击的企业与个人也不知道如何澄清与应对,直接成了网络里的“鸵鸟”。这样的无所作为与纵容其实就是助长了网络黑手的嚣张气焰,激发他们走向更危险的一步。比如,提前做空某股票,设立仓位,然后,散步网络流言,影响股价,导致股价明显下跌,获利平仓。
这样高明的投资策略安排一般很难跟踪与发现,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如今的中国A股市场已经有500只上市公司的股票是可以通过股指期货工具来“做空”的。据了解,一些高明的网络水军正在模仿美国的浑水公司与香港的香椽公司,与一些基金公司暗中结合,图谋更大的非法利益。一位熟悉内情的人士对记者透露,中国的基金在做空某只公司股票之前是需要在证监会“报备”的,所以,从技术上讲,中国的监管方是清楚中国资本市场的多空博弈力量对比的,这可以为监管网络水军与基金公司的不良勾结提供有力的“切入点”,也可以防止一些规模大的金融机构与网络水军勾结,“操纵股价”,激发民怨。
一位华尔街银行人士对记者反映,网络公司选取特定的拟上市企业为目标,然后通过在互联网散布不实消息与信息的现象的确屡屡发生。另据知情者透露,深圳药业海普瑞公司在上市前遭遇网络负面信息以及随后的“敲诈勒索”,但公司方面最终决定按照国际规矩办事,没有妥协,没有花钱消灾。
另一名华尔街巨头的知情人士说,一些网络和传统的不景气的小报结合,对一些中国上市公司轮番敲诈,不惜反复把过去的“新闻”和最新的不实报道“糅合”,然后反复炒作向中国上市企业勒索,特别是在公司有重大重组或者并购业务的时候。比如,某航空公司(海南航空)就反复遭到“网络黑手”的恶意敲诈。
“中国的网络空间的阵地不能丢,否则,中国的市场秩序会乱,金融生态环境会被破坏。”金融业的资深人士无不充满忧虑地表示。
一位4A广告公关公司的资深人士对记者透露,国内一些本土的公关公司,特别是当地的公关公司,会与当地的电视媒体、纸媒记者、编辑“联合串通”,通过接近一些拟上市公司或者已上市公司的内情,然后,通过一些关联的网站或者公关公司散布企业负面信息与新闻,看上去如同“确有其事”一样。企业深受其害后,一般当地的企业的心理特征就是“大事化了,花钱消灾”,向对方妥协,交点公关费了结。比如,双汇食品在遇到食品安全新闻漩涡的时候,央视财经频道的记者就实施了“引诱钓鱼”,随后,敲诈勒索的事情。
另据业内人士反映,有的公关公司直接打出“互联网舆论管理与危机管理”的特色服务,在这个灰色地带“挣钱”。据知情者透露,本土知名的公关公司通常提供“打包服务”服务,他们不仅删帖,而且还会提供针对性的一些正面报道来“改善舆论中的企业形象”。一些企业的舆论形象“倒霉之时”,也是这些公关公司生意兴隆之时。他们的经营业务也需要有关政府部门给出明确的法律法规,设立红线。
一位接近美国商会的人士向记者透露,据了解,有关麦当劳餐厅内的冰块“有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网络报道就是不真实的,虽然麦当劳迅速发了公告澄清,但企业还是遭受了负面损失。在国外,很少有类似的“收费删帖”的事情发生。他们不赞同外国公司为了进入中国市场就向网络黑势力“低头”。但据记者调查,事实上,也有一些外企“被迫”向网络恶势力“妥协的”。
二、 法治:治理网络空间的必由之路
如何维护与改善中国网络空间的生态环境?
“对于网络空间的规范与治理,中国终究是走法治之路。对于网络水军猖狂的犯罪行为,中国政府不手软,不会无所作为。”国家信息办公室网络新闻协调局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对记者这样表示。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9月9日出台司法解释,明确了惩治网络谣言的依据。《解释》第六条规定,以发布、删除网络信息为由,威胁、要挟他人,索取公司财务,数额较大,或多次实施上述行为,以敲诈勒罪定罪。
一位法律人士告诉记者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借助信息网络对他人实施要挟、胁迫,被害人基于恐惧或者因为承受某种压力而交付财物,构成敲诈勒索罪。此外,“两高”司法解释还明确,即使涉案负面信息是真实的,但只要行为人处于非法占有的目的,以发布、删除该负面信息为由勒索公私财物的,仍然构成敲诈勒索罪。这样的司法解释无意给“删帖公司”和网络黑手以及部分利益链条上的某些网站编辑记者敲响了丧钟。无论是收人钱财,代人造谣,还是自产自销,集删帖和发帖于一体,制造连环陷阱,先小题大做或无中生有编造负面信息,再主动联系对方“花钱消灾”,提出来帮忙删帖,以此索取财物的行为都将触及中国法律的红线。
在国外,一些国家也认识到网络黑手对经济和金融秩序的严重扰乱,纷纷加大惩处网络黑手的力度。韩国曾发生过网络“名嘴”捏造虚假信息差点“动摇国本”的事件。2009年12月29日,被部分韩国网民视为“经济预测神嘴”的朴大成在韩国门户网站Daum的论坛中称,韩国各大金融机构将发布紧急命令,禁止企业买入美元,以避免韩元过度贬值。该帖子在韩国网络上疯传,并引发市场连锁反应,韩国股市、汇市一片恐慌。韩国政府为了稳定韩元,投入超过20亿美元的外汇才稳定了外汇市场。此事经过媒体的广泛报道,许多西方媒体都误以为“韩国政府禁止外汇交易”。根据国际惯例,韩国政府将会被烙上“汇率操纵国”的名声,国家的信用度就会下降。由于该谣言严重扰乱市场秩序,2010年1月,韩国检方将朴大成拘捕。根据韩国检方调查,朴大成曾于2009年在网上偶然预言雷曼兄弟公司破产,此后他就被奉为“预测神嘴”,甚至被一些韩国网民尊称为“经济总统”。此事发生后,韩国《东亚日报》评论称,韩国社会应当以朴大成事件为契机,对网络空间言论责任进行更加严格的区分,这样的“警戒线”是非常有必要的。韩国立法机关抓紧研究制定更加严格的法规,以对发布谣言者进行处罚。韩国《电子通讯基本法》规定,以危害公共利益为目的,利用电子通讯设备传播虚假信息的人,将被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缴纳5000万韩元以下罚款。
《俄罗斯报》9月11日发表题为“俄讨论将网络上的谣言视为诽谤罪”的文章称,目前俄罗斯网络上谣言不断,包括富豪阿布拉莫维奇被捕,铁道公司总裁亚库宁辞职等,这些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经济稳定发展。因此,社会上要求对这些造谣者实施惩罚。在俄法律中有“诽谤罪”,但目前警方并没有以此条款来惩罚网络造谣者。俄内务部官员称,由于新兴媒体具有快速扩散的传播特性,网络行为的负面影响正变得“不可估量”,而俄司法部门对这类行为的惩处力度与其造成的危害程度“极度不相适应”,因此建议加大对网络造谣者的惩处力度。
在英国,网络行为造成他人或其他公司的声誉和经济损失的,都可按《诽谤法》进行起诉。英国工党电信事务发言人海伦·古德曼称,对于互联网上的黑手,放任不管只会导致犯罪增加。伦敦大学信息与社会研究学者费雷斯对《环球时报》记者说,与报纸和电视一样,发布在互联网上的言论也受到《诽谤法》的约束。这意味着不仅制造诽谤言论的当事人需要对言论负法律责任,连带互联网服务供应商也不能免除责任。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已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打击“收费删帖”、敲诈勒索和“网络水军”。
诺恒战略传播公司的公关专家马红对记者表示,其实,实现网络空间秩序的完善对各国都是一个挑战。在中国,这一目标的实现也离不开在华各国企业的共同努力。一个成熟的企业应该首先做好企业自身的监管,不给谣言和网络推手可乘之机。与此同时,也需要建立一套系统化、科学的传播体系,基于对政策、市场、媒体、公众的理解,构建健康、有效的公共关系互动渠道。特别是在危机的时候,一个负责任的企业,它公关部门的首要目标不是掩盖问题,而是与业务部门配合,积极寻求问题的解决办法,并将企业的态度与措施主动、及时、透明地与公众沟通,这才是树立企业正面形象,重新赢得信任的唯一方法。如果每个企业都能本着这样的公关理念,而不是在有麻烦的时候,临时抱佛脚,那么网络谣言的敲诈“生意”也将失去市场。
(来源:环球时报 编辑:小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