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河南省鹿邑县太清镇邮政所里有个安徽青年多次前来寄信,每次都寄出近百封挂号邮件,向有关单位反映他打官司遇到了不公。这几天,人们惊奇发现,该青年打三年官司竟然现在又写出了10万余字的一本书。
据了解,该青年名字叫李水(又名李勇),是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人,他写出的书名叫《万言冤书》,该书还附有两张光盘。
《万言冤书》外观整体大红色,采用16开纸张装帧,书厚足足80页。仔细查看,该书确实能引起大家的好奇。
大红色封面主题格调下的背景里隐约可见远近许许多多的“和”字,“万言冤书”四字雕刻在金黄色的古印章之上,书名的右下侧一竖行小字“期盼正能量归来”。但是,封面左边一竖行很小的字“苔干风波-案件悬疑-搞笑故事-法律天空-幼渺歌声”让人有点迷惑不解。
封底比较简洁,一幅背景为天平和法槌的图片上呈现四个大大的立体字“崇法厚德”,图片下面则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的一句讲话:“万分之一的错案是百分之百不公平”!
封二以一幅彩色照片为主体,李水蹲着双手抱拳显恭敬与请求之意,面前摆放一排花篮。照片的下面三行字:“案件悬疑”、“原告:打赢官司喝农药”、“被告:打败官司送花篮”。李水说,他就是被告,图片是他给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10位领导送花篮的真实情景,“奇怪吧?原告赢了官司本应该等着拿钱,反而到法院门口闹着要喝农药”。
封三则是图文并茂的一篇文章《苔干奥秘》,李水说这是宣传他家乡的土特产。文章讲述涡阳县“中国苔干之乡”的神秘故事,两千多年前的圣人老子居住地的苔干拯救得了瘟疫的广大百姓,后来苔干又成为皇廷“贡菜”,就此名扬海内外。
《万言冤书》有目录,还有前言,及李水三年打官司的全部内容,超过10万字。李水介绍,书中《法院为你提供一切便利?》、《打赢官司喝农药 民事诉讼现搞笑版》 、《虚假诉讼缘何得逞?》等几万字的文章都是有关媒体记者写的,已经公开发表了,从网上都能查到。“书中有一部分是不能公开的,所以书也是不能随便送人,只是送给相关部门的领导,希望在领导的关注下将案件重新审理”。
问及《万言冤书》附上两张光盘是什么内容,李水说需要简单介绍一下案情,实际上几篇新闻报道里也写得很详细。
之前,李水与朋友陈长分合伙经营家乡的一个小冷库。2008年5月,合伙做苔干收购生意的李庆军与蒋敬民两人将一批苔干存放冷库保鲜。同年6月—10月份,李庆军与蒋敬民安排人分批取走了全部苔干,提货人一般都是拿着提货单(即仓单)提货,但有时来不及拿提货单提货时,李水等人考虑都是熟人,就让提货人在出库单上签字确认后提走货物。蒋敬民最后代表合伙人与冷库结清了仓储费用,这一仓储合同就此结束。
两年后,李水却突然被迫走上法院被告席。2010年12月15日,同乡女子李怀影拿着5张仓单向涡阳县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李水赔偿其未提苔干近150万元损失款。该女子为原存货人李庆军的“同居女友”,两人生有一儿子。这5张仓单就是当时提货人没携带而在出库单上签字的单据,且两者吻合。李水等人举证李庆军与蒋敬民合伙收购苔干存于冷库,后又被分批提走的事实,并且有蒋敬民提供的其与李庆军结算该批生意的账目证据,同时主张李怀影不是货物持有人,没有作为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她与冷库没有任何仓储合同关系。但涡阳县法院认为:“至于两被告辩称,仓储物苔干是蒋敬民与李庆军合伙的,与本案审理的仓储合同不是同一法律关系”,李水的这个关键证据因此没有得到法庭质证和认定。法院还认定“谁持有仓单谁即是权利人,应该视为具有原告主体资格”。涡阳县法院判决李水等人赔偿原告近“150万元损失”。
李水等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亳州市中院。李水等人再次举证上述关键证据及主张李庆军以其“妻子”李怀影名义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是虚构串通、恶意诉讼;李怀影同时不具备原告诉讼主体,即她与冷库没有任何仓储合同关系。亳州中院则认定“本院二审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中与一审相同部分,认证意见同一审”,上述关键证据再次没有得到质证和认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李水因此走上了申请案件再审之路,希望法院重新审理该案。
李水说,他的这个案件里有许多令人哭笑不得的“故事”:李怀影诉状称“(她去冷库提货前)双方进行了多次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纯属无稽之谈。涡阳县法院一审开庭笔录明确记录:原告代理人问李怀影可认识被告李水、陈长分,她回答:“不认识”;李怀影对于收购苔干投资多少钱根本不知道;两位被告在法庭上表示不认识李怀影,她也没有任何反对意见。到了法庭,双方都还不认识,何来的“双方进行了多次协商”?
李水进京上访得来了《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事项回复》:“多次口头告知你们,让你们另行起诉实际提货人,法院提供一切便利,以查清案件事实,依法维护你们的权益,你们答应后又反悔不去法院起诉,本院建议你们另案起诉,法院提供便利,依法处理。”
《万言冤书》附有的两张光盘是李水两次与法官的对话录音。
其一光盘有亳州中院法官原话:“我知道你冤,所以说你听我的话早就解决问题了。你现在抓紧时间另案起诉,找个律师写好诉状,那边我都给你安排好了。”
其二光盘有安徽高院法官原话:“你另案起诉,亳州中院给你免掉诉讼费,给被告15天的答辩,就是说能够挽回你的损失”,“我给你讲,如果你要是另案起诉的话,我估计最多也就是一个月或者两个月就会给你解决,就会真相大白,就给你解决了,损失就给你挽回了。”
法官建议的“另案起诉”,即让李水等另行起诉提货人,如果将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与目前案件有相应的法律问题,即可中止或终止目前案件的执行。
录音最后能听到清晰的对话,安徽高院法官问李水什么文化程度,李水回答:小学毕业,初中没毕业。李水与两位省高院法官的谈话过程,暴露出省高院在没有向亳州中院调取案件卷宗阅卷的情况下做出了不予再审决定书。
两级法院都是对李水的再审申请不予采纳,但一味建议另案起诉,给予“我知道你冤”、“给你免掉诉讼费”的同情。李水就此咨询法律专家,理由之一,如果重审改判,原审判法官就要受到“错案追究制”的处罚。本案中,原告与被告根本不认识就明确显示,即使原告可能是货物持有人,但存货人并不是她,她与冷库没有任何仓储合同关系,有仓储合同关系的只能是她“丈夫”及其合伙人;两级法院“以不是同一法律关系”为由对关键证据不质证和认定,这更是个特殊的、有很大疑问的“故意忽略”。
“我在上访,法官也在上访”,李水显得很无奈,他认为“原告打赢官司喝农药”是个别法官策划与导演的,目的在于阻止案件重审。问及《万言冤书》怎么写成的,李水憨厚地说他自己没有那么高的文化,都是几位朋友、家乡的几位大学生帮助编辑的。“李水确实冤枉,冷库里的货物已经被存货人取走是事实,这一点法院也是认定的,现在要赔偿另外一个陌生人所谓的损失,真实冤大头”,他的朋友直言不讳。李水则说,就像书的封面所言,“期盼正能量归来”迟早能实现。(陆欧、陈端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