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亚航空空难现场。
据美国媒体7月14日报道,在韩亚航空214航班乘客赔偿问题上,美国人获得的赔偿金可能远超其他国家乘客的赔偿金,即使当时他们肩并肩坐在一起。
“如果你是美国公民,在美国法院索赔不会有问题。其他人就有问题了。”加州律师弗兰克·皮特说。
7月6日,韩亚航空公司214航班在旧金山国际机场失事,三名中国女孩遇难,182人受伤。当时机上载有141名中国人,77名韩国人、64名美国人、3名加拿大人、3名印度人、1名日本人、1名越南人和一名法国人。
加州律师迈克·丹科说,如果在美国提起诉讼,任何四肢瘫痪的乘客都有可能获得近千万美元的法律裁决。同时,在美国法院,根据不同情况,死亡儿童的家人将获得500万至1000万美元左右的赔偿。他解释说,在其他国家,同样的情况赔偿额度可能少的多。
2001年,韩国法院命令大韩航空公司付给一名妇女总额51万美元的赔偿金。这名女士的女儿、女婿和3个外孙在1997年大韩航空客机关岛空难事故中遇难。韩国律师Suh Dong Hee是1997年大韩航空空难一些受害者的代理人。他说,在美起诉者比在韩国起诉者得到赔偿金多100倍。
丹科说,在飞行事故中骨折在美国通常意味着100万美元的赔偿,而在国外赔偿通常为较小的5位数。
2011年,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将人的生命价值定在600万美元。丹科说,这只适用于在美国法院的诉讼。外国法院裁决的赔偿可能要少的多。
管理韩国保险业的韩国金融监督院预计韩亚航空的保险公司将总计支付约1.76亿万美元,其中1.31亿美元用来更换飞机,4450万用来赔偿乘客和旧金山机场。韩国金融监督院官员Suh Chang-suk拒绝说明这一估计是如何计算的。
俗称《蒙特利尔公约》的国际航空规则规定,国际乘客可以居住地、最终目的地、购票地、航空公司总部所在地以及航空公司主要营业地点选择在何处索赔。
持往返机票前往美国以外的最终目的地的外国乘客在美国向航空公司索赔将面临艰难的法律挑战。美国法院更乐于接受诉讼,赔偿额也比其他大多数国家多。
韩亚航空可能还会调用美国法律原则辩称,在亚洲为亚洲受害者打官司更方便,因为有关各方都在亚洲。
美国国际航空法专家布莱恩·哈维尔说,公约确实要求航空公司立刻向受害者支付预付款,帮助支付医疗费、旅行费和其他因事故造成的其他不便。
“每个人都会得到一些赔偿。”哈维尔说,“但是谁得到多少主要取决于根据公约有资格在哪里起诉。”
皮特和其他律师还表示,外国乘客还可以起诉可能导致事故的其他人,例如飞机制造商、机场人员,甚至可能是现场急救员。
皮特说,他和他的委托人正在调查波音公司是否对事故负有责任:包括飞机自动仪表潜在的设计缺陷,以及头等舱乘客与经济舱乘客在安全带上的差异。
波音公司发言人马克·比特尔说,公司从其他公司买来这些座椅,“只是安装了它们。”他还说,飞机座位安全带的设计与构造由联邦航空管理局管理。他拒绝讨论皮特提出的其他问题。
美国当局表示,一名受害者遭到消防车碾压,但是不清楚那是否她的死因。事故发生后立刻拨打911电话求助的乘客也投诉说,应急反应太慢。旧金山官员表示,因为担心飞机会爆炸,救护车不可能立刻靠飞机太近。
(来源:中国日报网 信莲 编辑: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