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药大量销售的“猫腻”

2013-03-25 16:05:55 来源:中国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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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名为百为晴的感冒药,以往市区一个月的销量在两千盒左右,但从3月份到5月份,某A医药公司每个月销售一万盒,销售情况显得极不正常。”泰州市药监部门发现此情况后,将线索移交给医药高新区警方。经过缜密侦查,一张利润驱动的犯罪网络浮出水面。
  感冒药“畅销”引起关注
  2012年11月份,泰州市药监局联系医药高新区警方,称医药城内某A医药公司每个月销售百为晴药品上万盒,销售量明显高于市场行情,此情况已连续发生了三个月。百为晴,专业名称为氯雷伪麻缓释片,是治疗感冒的处方药,因含有麻黄碱成分,易被违法犯罪分子用于制造毒品,属于国家严格管控销售的药品。一般要求私人购买百为晴一次不超过3盒,对公销售应要求对方单位具备购买资质,提供“三证一照”等。
  父亲怒逼“不孝子”投案
  为查清实情,医药高新区警方根据市药监部门提供的线索,立即对A医药公司的业务员戴某和屠某展开调查,在了解医药公司的药品来源渠道后,警方迅速将侦查视线转移到医药城另一家企业——B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专业从事药品批发经营,并将侦查目标锁定在该公司业务员姜某身上。而这时,警方发现姜某已逃离了泰州。原来,警方调查百为晴销售的消息已在药品销售业务员间迅速传开,姜某得知后,第一时间选择了躲避和逃跑。为确保侦查不中断,警方与姜某家人取得联系,将此情况通报其父亲,为其详细分析了姜某逃跑与投案的利弊。年迈的老父亲听到此消息,犹如晴天霹雳,怒火中天,当即表示坚决要把“不孝子”扭送公安机关……2012年12月4日,姜某踏上返泰的大巴,在父亲的陪同下,主动到警方投案,供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
  销售网络渐浮水面
  根据姜某的供述,警方顺藤摸瓜,又控制住B企业的陆某、迟某、许某3名员工。一张销售网络逐渐浮出水面,这起由陆某组织、屠某和戴某配合、姜某具体实施一级销售,迟某和许某实施二级销售的非法经营锁链清晰于侦查员视野。原来,百为晴在药店不好销,但在网络上需求量却很大,同样的一盒药,卖给网络上比卖给药店高出近10元,网络销售具有巨大的利润空间。陆某看到此“商机”后就串通屠某等人从医药公司大量拿货,再通过同事姜某等人,将药卖到广东、辽宁、河北等地。
  高额利润驱使业务员
  “不按套路出牌”
此类药品对药店销售属于正规销售,符合国家管控类药品销售规定,在网络上销售则不符合销售规定。按照A、B药业公司对业务员销售的管理规定,陆某等人不能直接将百为晴药品从公司仓库开出,到网络上销售。因为网络销售无法检验对方购买资质,无法核查“三照一证”。但高额的利润驱使陆某等人“不按套路出牌”,他们采用伪造、虚构泰州各大药店的需求虚开申请单,在A、B公司间反复倒手药品,最终套购到自己手中,再将药品卖到广东、河北、辽宁等地,前后共销售百为晴近3万盒,案值近百万元。
“百为晴中的成分经过一套专业的制毒程序,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危害性极大,并且此案涉案人员以医药城为旗号,在网络上非法销售,严重影响了医药城在社会上的声誉,对此类违法行为,警方一定要坚决予以查处和打击。”医药高新区领导曹国邦谈到此案的办理情况时,言语坚定。

(通讯员 吴运宙 杨广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