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日,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21部在对SK集团会长崔泰源及其胞弟(现任首席副会长)崔再源的一审判决词中宣布,“崔泰源涉嫌挪用公款497亿韩元(约合人民币2.84亿元)从事期货投资,该罪名成立。”同时,法院判决崔再源副会长无罪释放,理由是“相关供词无从考证”。
目前崔泰源已获4年有期徒刑,现处于拘留状态。
2008年10月,崔泰源涉嫌为投资期货挪用SK旗下公司资金497亿韩元,另外,自2005年起5年来以虚报高管奖金的方法挪用139亿韩元等挪用公款共计636亿韩元(约合人民币3.64亿元)。期间,崔泰源亦因假账问题而多次被法庭拘留归案。
(来源:人民网 编辑:王琦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