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龙南:开放怀抱喜迎八方客商
平台更实 政策更优 服务更好
1月10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关于赣州市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给江西龙南带来巨大“红利”,对设在该县的鼓励类产业的投资企业减按15%税率征企业所得税。《赣南苏区振兴发展规划若干意见》出台、荣获“中国最适宜深商投资地区”……最近,江西省龙南县喜事连连。作为江西承接产业转移的“桥头堡”,该县坚定不移实施大开放主战略,主动承接珠三角、长三角、闽三角地区产业转移,敞门迎客,筑巢引凤,做优招商引资服务,开放怀抱喜迎八方客商。
“山相连,水同源”,江西龙南是江西距珠三角、长三角地区最近的县,京九铁路、赣粤高速、105国道和大广高速三条交通大动脉贯穿全境。坐拥区位与交通优势,龙南已经逐渐融入了“泛珠三角3小时经济圈”的核心地带。 “中国最适宜粤商投资地区”、 “江西省首届投资环境十佳县”和六连冠的“江西省开放型经济发展综合奖”……几块沉甸甸的金字牌匾,让这座以“中国重稀土之乡”和“中国客家围屋第一县”闻名全国的县城,尽显其开放型经济的活力和承接产业转移的魅力。
龙南不靠海不临江,但是产品却可以通江达海,“大通关”是其独特优势。该县拥有我国中西部地区县一级最完善的口岸设施,园区矗立着内陆省份县一级唯一的正处级海关、检验检疫机构,并开通了“龙南——深圳盐田港”铁海联运,建立起一座“内陆无水港”。与口岸设施配套的外汇管理、加工贸易审批在龙南都设有专门机构,为企业打造了一条省时省钱省心的绿色通道。与之相配套的口岸作业区和铁路货运中心也将同期建设,届时,该县与珠三角、长三角对接的大通道将畅通无阻。在水电等基础设施方面,赣州南500千伏变电站投运和正在实施的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足以让投资商“水电无忧”。
目前,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面积达9.31平方公里,有各类企业252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77家。设立了省级稀土产业基地、江西省稀土新材料产业基地、省级再生资源利用基地、省级生产性服务业基地、省级印刷包装产业基地和江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基地。围绕建设“三南”加工贸易重点承接地的目标,该县精心规划了面积10000亩的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基地,正为建设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而努力。
企业是“候鸟”,哪里气候适宜,就往哪里迁。在政策普惠、区位等硬件优势背景下,投资软环境也成为龙南争抢“绣球”的关键。
1月10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关于赣州市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给龙南带来巨大“红利”,鼓励类产业企业所得税执行减按15%税率,并免征政策范围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关税。在龙南落户的各类鼓励类企业可最快的享受到以上政策,为企业带来更多的效益。同时,该县对所有落户的企业当年纳税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企业予以地方所得部分60%的比例奖励给企业用于扩大生产。
该县还在“安商”服务上下功夫。对开发区内企业按规模类型实施“一个企业、一名领导、一个部门、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跟踪服务机制,形成安商服务是全县所有职能部门、所有人员的服务。同时,为落户企业建立了企业用地、审批、注册、办证、开户等快捷绿色通道,提供全方位、全天候的“保姆式”服务。(叶伟贤 廖翠霞)
附件:(相关链接)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赣州市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1号)关于赣州市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的规定,现将赣州市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赣州市内资鼓励类产业、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及优势产业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免征关税。
二、自2012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赣州市的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是指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规定的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鼓励类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规定的鼓励类项目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中规定的江西省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
三、本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