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朝鲜两次核试验
第一次:2006年10月9日
当天朝鲜政府宣布,朝鲜已成功进行了一次地下核试验。美联社提供的朝鲜政府关于成功进行核试验声明称,此次核试验是在科学考虑、仔细计算后进行的,目前已经证实在试验过程中没有诸如放射性物质泄漏等危险的发生。
声明指出,此次核试验百分之百是靠朝鲜人民自己的智慧和科技完成的,是一次历史性事件,极大地鼓舞了希望拥有强大的自我防御能力的朝鲜人民军(KPA)以及朝鲜人民。
声明还称,此次核试验将有助于朝鲜半岛以及周边地区的和平和稳定。”
同年10月,联合国安理会一致通过关于朝鲜核试验问题的第1718号决议,对朝鲜核试验表示谴责,要求朝方放弃核武器和核计划。
第二次:2009年5月25日
当天,朝鲜中央通讯社发表新闻公报说,朝鲜当天再次“成功地进行了地下核试验”。公报说,这次核试验是“应科技人员的要求”进行的,也是“千方百计加强自卫的核遏制力的一项措施”。
公报说,这次核试验在爆炸力和操纵技术方面有了新的提高,进一步加强了核武器的威力,解决了不断发展核技术的科技问题。
公报表示,朝鲜的核试验“将对保卫国家和民族自主权,保证朝鲜半岛及周边地区和平稳定做出贡献”。
朝鲜还在当天下午再发射2枚短程地对空导弹。
安理会于当年6月12日通过1874号决议,要求朝鲜停止核试验或弹道导弹技术发射,冻结相关组织和个人资产,对朝鲜禁运武器及相关材料。
此外,朝鲜曾于1998年、2009年、2012年4月和2012年12月12日四次发射火箭,朝鲜方面称使用火箭发射“光明星”卫星,美韩日等国则认为是弹道导弹。联合国安理会也多次发布主席声明,谴责朝鲜的发射行为。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王琦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