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制度:推动司法公开
陪审员兼顾了社会不同行业、不同专业、不同年龄、不同党派、不同学历的各类人员,体现了人民陪审员队伍的广泛性、群众性和代表性。厦门中院十分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熟悉社情、了解民意的独特优势,庭审过程中,积极引导陪审员发挥自身作用,效果良好。
思明法院审判长王绮介绍到“我们目前有两种模式选择陪审员,一种是随机选取,一种是根据个案的特殊要求,在专门的信息库里选取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 “当了7年的陪审员,我认为人民陪审员起到了与社会沟通的桥梁作用,密切了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中院陪审员郭前进告诉记者。
据介绍,厦门市法院还高度重视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诉讼调解、判后答疑、以案释法以及宣传法制、服务群众、沟通民意等工作中的独特作用,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
今年以来厦门全市250名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2957件,一审陪审率达7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