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委组织“聚焦执法公正”采访团报道司法改革成果
14家中央网络媒体聚焦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
14家中央新闻网站组成的"聚焦执法公正"采访团,在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进行实地采访。王宪江 摄
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相关负责人向采访团介绍了该院的案件质量考核软件系统。王宪江 摄
采访团的14家中央新闻网站记者,参观了二分院的阳光检务接待大厅。王宪江 摄
采访团在观看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的大要案指挥中心。王宪江摄
采访团在观看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拍摄的"为了司法的公正"宣传片。王宪江 摄
因先后成功办理“央视大火案”、“黄光裕案”、“故宫盗窃案”等多起大案、要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一直备受社会关注。今天上午,由新华网、人民网、正义网等14家中央新闻网站组成的“聚焦执法公正”采访团,首站来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进行实地采访,感受该院在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方面取得的丰硕成果。
为客观展示我国司法改革的阶段性成果,9月1日至20日,中央政法委邀请19家网络媒体,集中宣传政法单位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深入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主要举措和突出成效。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下简称二分院)是首都检察机关的文明“窗口”单位。9月3日上午,采访团的14家中央新闻网站记者,参观了二分院的阳光检务接待大厅、大要案指挥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办公室,实地采访了该院在证人出庭、专业化办案模式、同步录音录像等制度和机制建设方面所做的探索。
严把“批捕关”, 强化保障人权力度
二分院侦查监督处(以下简称侦监处)负责辖区内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普通刑事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走私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工作。
2012年6月,侦监处办理的一起案件中,捕后发现犯罪嫌疑人患有疾病,健康状况严重恶化、不适合继续羁押,且全案证据已经固定,综合考虑后,同意侦查机关对其变更强制措施。
近年来,该院侦监处依法履行审查逮捕职责,严把“批捕关”,在准确有力地打击犯罪的同时,注重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加强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
“我们与监所处及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共同会签了《犯罪嫌疑人健康状况与逮捕必要性审查、跟踪办法》。一方面,确立了捕前审查制度,要求随案移送犯罪嫌疑人的身体健康检查材料,将其作为逮捕必要性的证据一并审查。另一方面,确立了捕后跟踪制度,认为捕后嫌疑人身体或精神状况存在严重问题、需作进一步跟踪观察时,可委托监所处进行跟踪。根据反馈,及时报请主管检察长决定变更强制措施。”侦监处处长张军说。
据介绍,二分院还与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建立了快速救助机制。2011年以来,3名在侦查讯问期间发病的犯罪嫌疑人,通过该“绿色通道”及时得以救治。
探索证人出庭,对接修改后刑诉法实施
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增加了公诉履职的新内容,即对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等进行了全面、严格的程序规制。
“因缺少有效的证人保护机制,证人出庭作证一直是个难点问题。”公诉一处处长孙振宇告诉记者,为积极迎接新修订《刑事诉讼法》的实施,二分院就建立各种可行性机制进行了积极尝试。
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被告人王某拒不认罪,而案发现场围观群众害怕被报复,或称不愿意给自己惹麻烦,均不配合公安机关取证。
经过耐心劝导,侦查人员最终取得关键目击证人的证言。但让该目击证人出庭指证仍是难题。为此,二分院与法院、辩护人多次协商,制定了庭前核实证人身份、庭审示证中隐去证人自然情况、质证中控辩双方仅就证言所证明的案件内容发表质证意见的证人保护机制。
针对近年来频繁出现的嫌疑人、被告人自称曾遭刑讯逼供现象,二分院还尝试让侦查人员出庭,并在今年的多起案件应用。
2012年8月,二分院提起公诉的张某运输毒品案件开庭。案件审理中,张某提出曾遭刑讯逼供。法院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后,公诉人通知侦查人员出庭,并建议法庭按照证人保护的原则,采取屏风遮挡、不暴露外貌的保护措施。
为进一步落实侦查人员出庭机制,二分院与北京市缉毒局进行了沟通,使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成为常态化。
首创专业化办案模式,注重机制建设
2004年5月27日,全国第一个专业化办案组——“金融犯罪公诉组”在二分院诞生,开创了公诉阶段专业化办案模式。至今,该院专业化办案组,已由原先的1个发展为4个,并出台了专业化办案机制,将公诉触角延伸至社会专业领域的管理层面。
如今,金融犯罪公诉组通过办理股市“黑嘴”汪建中操纵证券市场案等多起金融领域大案要案,培养了一批专业化办案的开路先锋。
在办理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受贿案、贵州省原省委书记刘方仁受贿案、原国土资源部部长田凤山受贿案、山西省委原副书记侯伍杰受贿案等多位省部级高官犯罪案件后,该院的职务犯罪公诉组也先后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出台了《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办法》,使得职务犯罪案件在侦查阶段,便可获得公诉方的引导与监督。
二分院的涉众型经济犯罪公诉组,近年来办理了涉案群众达2.2万人的“亿霖木业”非法经营案、被害人达4000余人的“碧溪广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害人达2900余人的“蒙京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为了更加规范、公正执法,该院出台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公诉规范》、《涉众型案件公诉工作中设置群体访应急机制》。
承接北京全部走私犯罪案件的该院走私及新型犯罪公诉组,联合北京海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北京首届“统一走私案件执法标准联席会”。
经历了从个案到机制的探索,二分院的专业化办案模式日臻完善。
设立未检“官微”,拓展与青少年沟通渠道
随着微博的兴起,微博用户的迅速增长,这个新媒体逐渐成为公共事务的发布平台之一。许多政府部门通过微博,快速了解民意。至今,全国多家检察“官微”,已被作为当地检务公开的重要渠道。
“每一个人都有梦想,成长就是让梦想变成现实的过程。我们在工作,常常看到一些孩子因为意外和失误而使梦想中断,惋惜之余,希望借助这个平台,将我们的思想感悟、工作体会、温馨提示、释法说理,与孩子们以及所有关心孩子健康成长的人共同分享,就是为了孩子梦想的翅膀不再折翼、让束缚的梦想重新飞扬。”2012年4月28日,随着这条微博的发出,二分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以下简称未检处)的官方微博“放飞束缚的梦想”在正式开通。
“为了把微博管理工作做好,我们还成立了官方微博试运行工作小组,要求微博定期更新,对微博发布的主要内容也予以规范。”未检处负责人高景惠说。
在探索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方面,二分院还尝试特殊情况下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亲情会见。“有利于平复他们波动的情绪,消除其对司法机关的抵触心理。”高景惠对记者说。
今年6月,未检处在办理刘某故意伤害一案中,刘母哭诉自己父亲病危,老人希望将他的嘱托带给外孙。“刘某与姥爷之间的感情很深”,案件承办人即为他们母子安排了亲情会见。
“一定要从这件事上吸取教训,要在里面好好改造,将来出来后要能够自食其力”。老人的嘱托,让刘某泪流满面,并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我对被害人家属造成了巨大痛苦,希望当庭给他们道歉。”刘某说。
鉴于这次亲情会见收到的良好效果,未检处拟设立特殊情况下的亲情会见制度。另外,二分院在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还确立了主诉检察官承办、分案起诉、提供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犯罪预防等多项工作机制。
同步录音录像,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在一起由二分院侦查起诉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开庭审理中,嫌疑人姚某当庭翻供,并指控侦查人员在讯问中采用了非法手段,实施了诱供、逼供、恐吓等。侦查人员对姚某提讯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光盘,击破了被告人的谎言,使其被成功定罪。
同步录音录像是检察机关加强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机制。这项制度在推进规范执法、强化人权保障、提升案件质量和执法公信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早在200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便下发实施了《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
为贯彻落实这一要求,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制定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实施意见》。二分院作为首批试点单位,自2007年10月1日起,该院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已全面实行讯问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这里显示着提讯室的温度、湿度、时间及室内光照亮度。侦查人员只要带着犯罪嫌疑人进入办案区,就受到监督。”在该院的大要案指挥中心内,工作人员向记者展示了二分院的数字化审讯监控指挥系统。
“审讯全部在摄像头的监控之下,实现了对犯罪嫌疑人和侦查人员的‘双向’权利保护,既有效防止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问题的发生,又给侦查人员提供了免受犯罪嫌疑人错误投诉和指控的保护。”反贪局局长张京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