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对我国产聚酯短纤维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2012-12-31 17:53:00 来源: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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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巴基斯坦关税委员会(NTC)照会我驻巴使馆称,该委员会对产自我国的聚酯短纤维(英文名:Polyester Staple Fibre,海关税号:5503.2010)反倾销调查做出初裁,决定自发布公告的2012年12月21日起对产自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4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

根据巴反倾销相关规定,所有利益相关方可以在初裁发布公告后30日内可要求举行听证会。NTC将在初裁之日起4个月内,做出终审裁定。

编辑: 柳洪杰 标签: 巴基斯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