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涉足球系列案件审判的回顾与思考

2012-06-16 15:14:45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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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神圣,法庭庄严。

2012年6月13日,辽宁省丹东、铁岭、鞍山、沈阳四地,再次成为举国瞩目的焦点。四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对谢亚龙、南勇、申思、祁宏等7起涉足球系列案件的11名被告人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

历时3年多的涉足球系列犯罪案件,从2009年4月,前沈阳队球员王鑫被辽宁警方逮捕到延伸案件的递次侦破,从众多案件提起公诉到法庭审理一审宣判,逐渐尘埃落定。这次集中于足球领域的大审判,经历时间之长、涉及人数之多、触及问题之广,在我国司法审判的历史上前所未有。

揭开足球圈腐败、假球、黑哨的盖子

2011年12月19日上午,随着中国足协裁委会原主任张建强被带上辽宁铁岭中院的法庭,涉足球系列案件的审理拉开了大幕。

前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南勇、谢亚龙,裁判陆俊、黄俊杰、万大雪,前国脚申思、祁宏、江津、李明等59人出庭受审。

昔日运筹中国足球的足协官员成为被告,曾经在绿茵场上接受众人呐喊助威的球员被囚禁在铁窗之内,过去“绿茵场上的执法者”面对国法的审判,以前“挥金如土”的俱乐部老板也成了阶下囚……案件涉及面之广、情节之严重令人震惊。

贪官背后收钱——南勇、谢亚龙、杨一民、张建强、蔚少辉、李冬生等手握大权的足坛“大佬”,将现金、消费卡、名牌手表、名贵礼品等收入囊中,以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请托人员和单位在安排裁判员“关照”比赛、足球人员培训管理、承办组织商业比赛等方面谋取利益。

“黑哨”操控比赛——曾有“金哨”美誉的陆俊和黄俊杰、周伟新、万大雪等足坛“名哨”利用执裁足球比赛的职务之便,为相关足球俱乐部谋取不正当利益。

赌客内外运作——王珀利用担任西藏惠通陆华足球俱乐部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赌球获利等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110万元;王鑫为赌球获利,与刘彤、刘心斌共同送给王珀人民币90万元,王鑫通过他人获取“皇冠”赌博网站代理资格,涉及赌资人民币1100万余元……

俱乐部背后操控、球员踢假球分钱——杜允琪、刘红伟利用担任青岛海利丰足球俱乐部总裁、领队的职务便利,帮助成都谢菲联足球俱乐部赢得球赛,收受财物人民币30万元;申思、祁宏、江津、李明等知名球员收受800万元人民币贿赂,按照请托打假球……一些俱乐部负责人和球员的背后运作,上演了“渝沈之战”、“吊射门”等等足坛怪象。

几乎涉及足球圈各个层面的群体案件既令人憎恨,又让人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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