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三:
通过加强可再生能源和能源效率合作实现可持续增长
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日本国和大韩民国的领导人认为,有必要通过引进可再生能源和提高能源效率来促进可持续增长,同时解决气候变化及自然资源限制问题。我们决心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作为目标,将实现可持续增长作为全球增长的动力,重申《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目标和原则,特别是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原则。
我们也同意,三国将开展合作以促进在南非德班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十七次缔约方会议取得积极成果。
我们认识到,稳步推进这一领域的合作,不仅有利于三国,也有利于整个国际社会。
为了更有效、更全面地实现可持续增长,我们确认建立适当框架的重要性,以评估通过低碳技术及产品的传播以及其他方式开展合作的有效性和效率。从中、长期角度看,我们认为三国应在可持续增长领域展开研究或咨询,其中包括可再生能源和能源效率。
我们愿在各层级加强政策对话。特别是,我们确认,三国将密切交换意见,来探讨分享此领域技能和信息的合作。我们致力于通过现有的国际框架,如清洁能源部长级会议、亚太经合组织(APEC)以及国际能效合作组织伙伴关系(IPEEC),加强合作,以在全球范围内推动促进可再生能源技术和能源效率的政策和项目。我们确认,三国将在日本举办科技合作的“绿色技术论坛”。该论坛旨在共享基础研究成果,并在决策者与科学家之间建立紧密联系。
我们欢迎“全球绿色增长研究所”于2010年6月在大韩民国成立,以及全球层面对其活动的支持。我们也希望该研究所成为探索和促进三国间合作实现可持续增长的适当平台之一。
我们确认将促进青年决策者之间的人员交流,以加深对各自政策和立场的相互理解。
(来源:新华网 编辑:谌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