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欧盟 领导人会晤始于1998年,是中欧双方最高级别的政治磋商机制。
自1975年建交以来,中欧关系取得了长足进展。2003年,中欧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双方已建立50余个各级别磋商与对话机制,涵盖政治、经贸、科技、能源、环境等广泛领域。
◆ 首次会晤 1998年1月 英国伦敦
1998年1月,欧盟倡议在举行第二届亚欧会议期间举行中欧领导人会晤,并建立领导人定期会晤机制。4月,中欧领导人首次会晤在伦敦举行,中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出席会晤。会晤后双方发表联合声明,希望建立面向21世纪长期稳定的建设性伙伴关系,并决定每年举行一次领导人会晤。
◆ 第二次会晤 1999年12月 中国北京
1999年12月,第二次会晤在北京举行,朱镕基总理出席。双方一致认为,自首次中欧领导人会晤以来,中国与欧盟及其成员国的关系发展顺利,并取得积极成果;双方应继续致力于发展长期稳定的建设性伙伴关系,进一步扩大和深化在各个领域的互利合作。
◆ 第三次会晤 2000年10月 中国北京
2000年10月,第三次会晤在北京举行,朱镕基总理出席。双方就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中欧加强在科技、能源、信息、教育等领域合作,打击非法移民,加强人权对话与司法合作等问题交换了意见。
◆ 第四次会晤 2001年9月 比利时布鲁塞尔
2001年9月,第四次会晤在布鲁塞尔举行,朱镕基总理出席。双方领导人决定要扩大中欧在经贸、交通、科技和文化等领域的交流和合作,进一步加强中欧政治对话以及双方在共同打击非法移民领域的合作,推动中欧全面伙伴关系向前发展。 第四次中欧领导人会晤联合新闻公报
◆ 第五次会晤 2002年9月 丹麦首都哥本哈根
2002年9月,第五次会晤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举行,朱镕基总理出席。双方发表了联合新闻公报,强调进一步扩大和深化中欧在各领域的平等互利合作,推动中欧全面伙伴关系向前发展。
◆ 第六次会晤 2003年10月 中国北京
2003年10月,第六次会晤在北京举行,温家宝总理出席。温家宝就进一步发展中欧关系提出保持高层交往势头、深化经贸合作、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和消除影响中欧关系健康发展的障碍等四点建议。中国政府发表了首份对欧盟政策文件《中国对欧盟政策文件》。欧盟也发表了第五份对华政策文件。双方决定发展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双方还签署了《伽利略卫星导航合作协定》,草签了《旅游目的地国地位谅解备忘录》,会后发表了联合新闻公报。
◆ 第七次会晤 2004年12月 荷兰海牙
2004年12月,第七次会晤在荷兰海牙举行,温家宝总理出席。双方签署了中欧关于防扩散和军备控制问题的联合声明、和平利用核能研发合作协定、科学技术合作协定续签协议、海关合作协定和财政协议等多个合作文件,并发表了联合声明。 中国与欧盟发表防扩散和军控联合声明
◆ 第八次会晤 2005年9月 中国北京
2005年9月,第八次会晤在北京举行,温家宝总理出席。双方发表了《第八次中欧领导人会晤联合声明》和《中欧气候变化联合宣言》,签署了关于在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空间开发、北京首都机场建设等领域开展合作的文件。>> 中欧就解决中国输欧纺织品滞港问题达成一致
◆ 第九次会晤 2006年9月 芬兰首都赫尔辛基
2006年9月,第九次会晤在芬兰首都赫尔辛基举行,温家宝总理出席。双方发表了《第九次中欧领导人会晤联合声明》。同意启动中欧新伙伴合作协定的相关谈判。新协定将涵盖双边关系的全部领域,包括加强政治事务合作。
◆ 第十次会晤 2007年11 中国北京
2007年11月,第十次会晤在北京举行,温家宝总理出席。双方一致同意进一步加强各级政治对话和磋商,继续就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保持磋商与协调,增进政治互信,扩大战略共识,并同意成立副总理级的中欧经贸高层对话机制。双方发表了《第十次中欧领导人会晤联合声明》 。
◆ 第十一次会晤 2009年5月 捷克首都布拉格
2009年5月,第十一次会晤在捷克首都布拉格举行,温家宝总理出席。双方就进一步发展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共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气候变化等全球性挑战深入交换了意见,达成重要共识。双方签署了《中欧清洁能源中心联合声明》、《中欧中小企业合作共识文件》、《中欧科技伙伴关系计划》,发表了联合新闻公报。 中欧关系站在新的历史起点 中欧峰会的三大成果
◆ 第十二次会晤 2009年11月 中国南京
2009年11月,第十二次中欧领导人会晤在江苏省南京市举行,这是中国首次在北京以外的城市举行中欧领导人会晤。温家宝总理与欧盟轮值主席国瑞典首相赖因费尔特和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共同主持会晤,温家宝发表讲话。本次会晤重点讨论了中欧关系、国际金融危机和气候变化等议题。双方一致同意,深化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双方发表了联合声明,签署了包括节能减排、贸易和投资、环境治理等领域在内的6个合作文件。 中欧峰会:提升战略互信 引领务实合作 丰富和深化中欧关系战略内涵的重要会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