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坎昆气候大会中国代表团团长解振华12月8日在坎昆气候大会高级别会议上发言时表示,中国坚定的支持坎昆会议按照《巴厘路线图》达成全面、均衡、积极的成果,并愿为推动谈判取得进展发挥积极、建设性的作用。
解振华说,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国际谈判20年的进程中,先后达成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和《巴厘路线图》,形成了全球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基本法律框架,《哥本哈根协议》的政治共识为全球进一步共同的行动提供了政治推动力。各方应在此基础上推动坎昆会议取个平衡、积极的成果。解振华强调:“特别需要在发展中国家普遍关心的《京都议定书》的第二承诺期、快速启动资金、适应、技术转让、森林等问题上取得实质的进展,在减缓、透明度的问题上取得积极的进展。”
解振华指出,各方还应当坚持以共同发展为目标。发达国家应当率先大幅减排,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技术的支持,发展中国家也要在可持续发展的框架下为应对气候变化做出自己的贡献。
解振华同时表示,应对气候变化,各方应当以加强合作为途径,发达国家应当通过国际合作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应有的帮助,中国也会积极地参与到各种国际合作中来。
解振华:“中国将继续通过‘南南合作’,向其他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小岛屿国家和非洲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谢振华强调,切实的行动才是各方应对气候变化最坚实的保障:“《议定书》发达国家应努力完成《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确定的减排任务,并在第二承诺期承担进一步大幅度、量化的减排的指标;非《议定书》发达国家应在《公约》下承担可比的减排指标,并兑现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转让支持的承诺;发展中国家也要根据国情和能力,采取自愿有效的适应和减缓行动,共同应对全球的气候变化。”
(来源:国际在线 编辑:谌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