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管还要做到“四个结合”
问:从国际上来看,对互联网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有哪些措施?对我国有哪些启示?
张新枫:这些年来,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贩卖易制毒化学品的形势严峻,引起了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国际麻醉品管制局都呼吁,各国要关注这一犯罪的新趋势,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2008年,美国专门出台了《瑞恩·海特网上药房消费者保护法案》,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互联网销售含有易制毒化学品的处方药。
我们国家这次发布公告,为相关部门加强对利用互联网销售易制毒化学品、打击网上非法贩卖易制毒化学品提供了法律依据,对有效遏制犯罪活动一定会起到重要的作用。
问:除了发布公告,近期还会有哪些具体的措施?
张新枫:公告发布后,近期我们还将开展两项工作:
第一项是开展对公告的集中宣传活动。国家禁毒委、公安部将联合工信部、工商总局、安监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通过主流媒体、五部门政府网站和主要商业网站,发布相关的信息,解释有关的规定,努力扩大公告的知晓面。
第二项是组织开展集中清理网上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信息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将组织企业自查自纠,集中清理网上易制毒化学品的违法销售信息,切断网上走私贩运的渠道。
问:易制毒化学品的现实需求很多,但又要防止被非法使用。未来,我们打算怎么进一步强化监管?
张新枫: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是一项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也是一项服务企业和群众的工作。这就要求我们,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做好“四个结合”:
一是管理与服务有机结合。在保证不流入制毒渠道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服务、方便企业和群众,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二是管理与打击有机结合。通过管理发现案件的线索,打击查处违法犯罪活动;通过打击发现并堵塞管理漏洞,进一步强化管理。
三是管理与创新有机结合。积极探索和推广行业协会、信息系统、信用等级等管理手段,大力推进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创新。
四是管理与国际合作有机结合。密切结合国际禁毒斗争形势和国际社会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做好国内与国际的协调发展。
(来源:新华网 编辑: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