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国务院令 方便外国记者出行
[ 2008-03-04 23:36 ]

——奥组委副主席蒋效愚笑解外国媒体之痒

英文《中国日报》3月5日报道:北京奥组委副主席蒋效愚昨天在北京指出,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坚决地落实” 国务院令,将为外国媒体在华采访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情况解除后顾之忧,从而为在全世界弘扬奥运精神和中华文化创造有利的人文环境。

北京奥运会的筹办是此次两会期间的热点话题之一,不少外国媒体都把这次两会采访工作作为奥运报道的前战,而作为新当选的全国政协委员,蒋效愚在会议期间同样受到了媒体的关注。

在11届全国政协会议第一次会议的小组讨论结束后和北京奥运会倒计时157天之际,蒋效愚向记者重申,北京非常欢迎外国媒体来报道奥运会,而中国政府也必将尽力保证外国记者在华报道顺利进行,因此,外国媒体朋友大可不必担忧。

他强调,去年初开始执行的国务院477令即《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和去年五月颁布的《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采访服务指南》是做好奥运宣传报道的依据,包括北京和奥运协办城市在内的全国各地都该认真落实。

国务院477令由温家宝总理于2006年12月1日签署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将于2008年10月17日自行废止。它对外国记者来华采访的签证办理、携带器材入出境、在华采访许可等事项作出规定。

《规定》的出台大大的方便了外国记者在华的采访工作,除了极少数军事领域,外国记者在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在华采访报道北京奥运会及相关事项,只需征得被采访单位和个人的同意。但去年有媒体报道,个别外国记者在我国进行采访时发现,某些地区对落实《规定》尚有不足之处。

蒋效愚同时指出,按照477国务院令,外国记者如果有任何投诉或者不满,可以到当地的外国媒体管理部门——包括外事和外国媒体接待管理部门,去解决问题。

奥运期间,如果是属于奥运会范畴内的问题,外国记者可以去主新闻中心或者国际广播电视中心找有关媒体服务部门求助。

(《中国日报》记者谭英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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