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台湾拒绝接受大陆提出的奥运会圣火路线后,北京奥运组织委员会27日特别举行记者会,公开自2006年11月以来两岸关系奥运圣火入台的函件及会议纪要文件中的四点共识,斥台湾是“突然反悔违背承诺”及单方面违反双方过去达成的协议。
北京奥组委临时通知在下午举行记者会,北京奥组委执行副主席蒋效愚带着一迭文件,包括自2006年11月以来中华奥委会主席蔡辰威与北京奥组委确认奥运圣火来台的函件及会议纪要,表示中华奥委会书面同意圣火由越南胡志明市传台北再传到香港的路线,现在台湾当局和中华奥委会的作法,是单方面违反双方过去达成的协议。
蒋效愚在记者会上表示,“奥运圣火不能传递到台湾,是台湾当局和中华奥委会突然反悔违背承诺”。2006年11月北京奥组委向中华台北等拟传递圣火的奥委会组织发出圣火接力邀请,2006年12月28日蔡辰威回函表示接受。
今年2月蔡辰威等四人到北京与北京奥组委会谈,蒋效愚拿出“四项共识会议纪要”文件,指着上面北京奥组委执行副主席和蔡辰威的签名,表示中华奥委会承诺圣火在中华台北奥委会辖区内顺利传递。
接着他拿出今年3月27日蔡辰威确认的回函,附件上载明圣火在2008年4月30日从胡志明市到台北市,5月1日从台北市到香港。4月12日北京奥组委邀请蔡辰威参加圣火传递路线发布仪式,4月14日蔡辰威回函表示另有行程不克前往,但对北京奥组委表示敬意与谢意。
蒋效愚说,在4月20日蔡辰威“突然”致函北京奥组委,表示台湾主管机关要求圣火到台北,必须从第三地进、出。他批评这封函是单方违反双方协议的函,北京奥组委在4月25日再次致函中华台北奥委会,对此表示“不能理解”,要求中华台北奥委会不受政治、人为因素干扰,遵守双方达成的共识。他在记者会上说,对台湾当局、中华台北奥委会对圣火传递路线表示不能接受的态度,他感到“惊讶”。
蒋效愚指出,两岸所达成之四点共识如下:
第一点 遵守国际奥委会的有关规定与惯例,共同维护奥运圣火的纯洁与神圣;
第二点 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活动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遵守奥林匹克宪章;
第三点 奥运火炬在台湾传递,是在中国台北奥委会辖区内开展的奥林匹克文化活动,中国台北奥委会要保证该活动在其辖区内顺利进行;
第四点 火炬传递活动在中国台北奥委会辖区内进行,有关旗,徽,歌的使用,应该按照规定使用。
(编辑:王晶 来源:星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