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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为国务院机构改革建言献策
2008-03-13 10:07

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在12日上午的小组讨论会上,全国政协委员纷纷为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建言献策。他们认为,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按照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体现了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服务型政府的指导思想。希望方案通过后,认真落实方案的要求,切实为发展服务、为群众服务、为基层服务。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这次改革的核心是政府职能的转变。”农业部副部长张宝文委员说,“长期以来,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政资不分,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机构改革方案切实体现了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办事,不属于政府的职能不要管。”

商务部原副部长张志刚委员也认为,大部门制把传统的经济建设型政府转变成为社会管理型、社会服务型和社会公益型政府。许多操作层面的事情,属于政府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应当让给中介组织和企业去做,政府集中力量做好公益性、服务性和社会管理性的工作。这样,更有效率,更符合社会发展趋势。

江苏省政协主席张连珍委员认为,在机构改革过程中,要牢记一个宗旨、树立三个理念、做好三个服务:一个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三个理念就是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自觉按市场规律办事,坚持依法行政;三个服务就要为发展服务,为群众服务,为基层服务。

“机构改革要围绕转变政府职能进行,各级公务员也要转变观点,树立服务意识。”中央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副主任王凤超委员说,“建立服务型政府要考虑相关配套政策,比如对公务员进行更有操作性的考核。”

王凤超委员的观点得到了上海市政协原主席蒋以任委员的呼应:“过硬的公务员队伍是保证国家机关运行质量的关键。”

不要新盖楼堂馆所

四川省监察厅副厅长赵振铣委员建议,改革过程中,一是要防止人员扩编,要更多地从内部挖潜,增加服务和公共管理人员,减少微观管理人员,调整人员能力和知识结构,抓好培训;二是要尽快细化权责,加快整合,防止管理出现真空。

“配套的法律、法规要跟上。”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孙南申委员等几位委员提出,为适应新的机构设置,要抓紧对一些法律、法规进行修订。

浙江省人大财经委主任丁耀民委员认为,在进行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时,绝不能搞“一刀切”,要让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和设置机构。

谈到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总经理王会生委员认为,政府机构改革后,政府职能的行使一定要在国家宏观调控指导下,一定要注意历史性,保持政策的持续性,避免经济社会布局出现新的浪费。

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董恒宇委员也有同感:“在改革过程中,对原有的机构、设施、系统要合理整合,原则上不要新盖楼堂馆所,原来能用的尽量用起来。对原有机关公务人员要合理调配,不一定另搞一套。资深公务员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技艺,要合理利用,不要浪费。”

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

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旨在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部门大了,权力也就大了,如何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遏制部门利益?一些委员结合过去的经验、教训提出了一些建议。

甘肃省政协副主席张世珍委员认为,在改革中要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思路,很好地重组权力机构,规范运行机制。尤为重要的是,要在部门之间形成监督、制约机制。

“部门利益能不能得到遏制,需要尽快探索建立一个有效的机制。”张世珍委员说。

湖南省监察厅副厅长李利君委员认为,过去有些政府部门管的事情过细、过全,从决策、执行到监督,简直是无所不管,所以容易出问题。坚持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对保障政府部门清正廉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