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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点评公路、教育、医疗领域乱收费
2008-03-03 17:04

治理教育乱收费还存在盲点

(典型案例)今年年初,广东省纪委通报,广东湛江市遂溪县北坡兴文中学自2003年至2007年5月,擅自设立补课费、一体机印刷费、资料费、试卷费、重读生学费、培优生费、保送生费、竞赛费、作业本费、广播体操费等10多个收费项目。

(新闻背景)近年来,国家三令五申禁止教育乱收费,各地也纷纷出台禁令或设置“高压线”,治理乱收费取得一定成效,但仍有不少问题。2002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已通过8次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16.7万件,涉及违规收费68.51亿元,实施经济制裁47.21亿元,其中退还学生家长29.77亿元。

(委员建议)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省监察厅副厅长孙继业:我是分管纠风工作的,纠风工作一个首要任务就是查处乱收费。为什么国家推出这么多减免教育费用的政策措施,人们仍然感觉上学贵、上学难?我认为主要原因一是治理教育乱收费还存在盲点,如学前教育还没纳入义务教育,这也是一笔不小的负担;二是义务教育中“择校生”还变相存在,而且择校费用高,一些地方以家长捐助的名义收取费用,难以查处。

要更好地治理教育乱收费,首先是政府继续加大教育投入,保证教育经费的充足,尤其是基层。其次是严查各种名目变相收费现象,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决不姑息。此外,还要加强正面引导,鼓励规范收费,树立规范教育收费的典范。如山东每年评出20到30个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并给予15万元奖励,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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