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这部法律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平等保护国家、集体和私人的物权,强化对国有财产的保护,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物权制度。历经八次审议、创单部法律案审议次数之最的物权法,被称作是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典范。新华社发
(编辑:王晶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