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10名机长辞职一审被判赔1000万(图)
[ 2008-07-04 10:35 ]

  结果 东航武汉分公司仍要上诉

  对于硚口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东航武汉分公司不服,认为一审法院就经济损失赔偿、带飞培训费用等方面存在认定事实不清、使用法律错误的情况,已经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东航武汉公司在上诉状中称,10名机长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飞行员所具有的特殊技能短期内在劳动力市场中不具有可替代性,国家和企业对飞行员的培养花费很大,对违约飞行员的行为应予以处罚,防止飞行员违约离职事件频发。

  东航武汉分公司发言人接受记者采访时不愿多谈,“毕竟这是国有民航企业不光彩的事情。”

  ◇辞职机长生存现状

  每月只领到580元低保费

  贺机长从事飞行工作已有13年了,他非常热爱飞行员这个职业。1990年,贺进入空军第二飞行基础学校学习,1994年8月进入原武汉航空公司工作,一直到2007年。但他还是决定离开东航。

  自从递交辞职报告后,一年多的时间里,贺机长一直待在家里,忙着打官司。贺机长告诉记者,以前他在东航武汉分公司里每天都很忙,每天至少都有1-2个航班,从武汉到广州、深圳、北京等地,经常还要飞行晚班,“飞行员要求注意力高度集中,一般要呆在飞机上两三个小时,有时候生病了,还得根据公司的排班飞行,压力很大。”贺机长觉得公司没有人文关怀,让他有些失望。

  贺机长介绍说,他家庭条件并不是很好,在飞行学校学习都是家里四处凑集的学费。从部队来到东航工作后,他就把每个月的工资积攒起来,再加上找亲戚借了近10万元,凑齐了房子的首付,2002年,他在汉口买了一套100余平米的房子。“我已经与房产中介说好了,如有人想要我的房子,我就卖出去。我要继续诉讼下去。”

  记者采访其他机长了解到,辞职一年以来,他们每月只领到东航武汉公司下发的580元低保费。“损失较大,但我还是想离开东航,去寻找下一个航空公司,再找一个好‘东家’。”一名机长告诉记者。

  ◇算账

  一名机长到底有多贵?

  据了解,将一名普通学生培养成普通飞行员,航空公司需要投入的费用在50万至70万元;而要把一名普通飞行员培养成机长,则最少需要花费600万至800万元,耗时10年。目前,飞行员已成为中国稀缺人才,加之各航空公司间待遇差别拉大,飞行员的流动性有所增加。

  针对日益增多的飞行员与航空公司间的纠纷,民航总局等5部委已下发《关于规范飞行人员流动管理保证民航飞行队伍稳定的意见》,明确飞行员的“新东家”要参照70万至210万元人民币的标准向“老东家”支付费用,跳槽飞行员在与原单位解除合同、与新单位签订合同之前,将被禁止飞行。

  本报记者 邓辉 实习生 杨希

  ◇事件回放

  2007年5月8日,东航武汉公司7 名机长和东航在很多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提出辞职。10天后,又有6名机长递交了辞职报告。

  2007年7月10日,13名机长停止了在东航的飞行,并向湖北省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东航武汉公司也向湖北省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反诉。

  2007年8月13日,湖北省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13名机长共向东航武汉公司支付929万元赔偿金,东航原来开价高达1.05亿元。

  2007年11月,硚口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东航武汉分公司当庭伸出“橄榄枝”,其中3人重返东航。(来源: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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