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没有稳定就没有现在的一切
[ 2008-03-21 15:59 ]

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和谐稳定是天大的事!”

“和谐稳定是天大的事!”对于稳定与普通百姓的关系,昌都县城关镇齐齿街居委会主任向巴用一句话道出了自己的认识。

“西藏稳定关系全国稳定,西藏安全关系全国安全。胡锦涛总书记的话说出了我们老百姓的心声,没有社会的和谐稳定,就没有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 向巴说。

平安关乎民生,稳定维系发展。这些年来,在藏东大地,围绕小康昌都、平安昌都、和谐昌都建设,全社会形成了广泛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政治局势保持了长期稳定,社会实现长治久安,逐渐富足起来的昌都人日益感受到稳定和谐带来的种种好处。

“社会稳定了,我们才能一门心思抓生产”

“长期以来的社会稳定,加上党的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大家一门心思搞生产、忙致富,如今村里的房子大了,车子多了,大伙的钱包也鼓了,这样的日子谁不喜欢?”昌都县城关镇蓝尼巴村村委会副主任洛尼的肺腑之言,道出了蓝尼巴村民的心声。

“没有稳定就没有现在的一切。”洛尼掏出腰间新买的手机,不无感慨地说,“现在大伙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村里的基础建设搞得热火朝天。今年村民们外出打工,才两个月时间每人就挣了3000多元。”

洛尼还告诉记者,村里正谋划着建砖瓦厂,这样村民们就有了更多的创收途径。“我们要向附近的先进村看齐,早日把我们蓝尼巴村建成富裕文明的和谐新村!”洛尼信心十足地说。

“社会平安稳定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平安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保障工程,更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人民群众期盼的民心工程。”昌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段川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段川江说,人民法院是平衡利益、化解矛盾、解决冲突、维护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2007年,昌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各类刑事案件208件、民商事案件620件。这些案件的审结,为维护国家安全,促进昌都地区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社会平安稳定,符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昌都地区分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周洪模在谈到维护稳定问题时说。

“依法查处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活动,依法监督纠正显失公平的民事行政裁判,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同时树立和谐执法理念,把执法活动向化解矛盾延伸,把贯彻好宽严相济的政策作为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途径,是我们今后努力的目标。”谈起今后的工作方向,周洪模的语调平稳而坚定。(来源:《西藏日报》/中国西藏新闻网200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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