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为铲腐寻找“路线图” 中国是亮点
[ 2008-01-31 16:27 ]

·中国是国际反腐“亮点”

由于近些年来中国在反腐败建设方面成绩斐然,成为国际反腐的“亮点”,因此中国在反腐败方面的经验和做法也被众多与会者关注。

据前来参会的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介绍,中国近年来在反腐败法制建设方面取得了不小成绩。例如:中国2005年1月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提出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目标和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于2007年1月1日生效,有力遏制贪污贿赂犯罪以及金融犯罪洗钱。

而在机构建设领域,中国政府根据《公约》中要求各国成立预防腐败专门机构的设想,在国际上率先行动,于2007年5月31日批准设立国家预防腐败局,并于2007年9月13日正式对外办公,让惩治与预防、治标与治本贯穿于反腐败的全过程。它的成立使中国成为《公约》生效后最早成立国家级预防腐败专门机构的国家,此前仅法国有类似机构,但级别不高。

屈万祥认为,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信息公开是对权力的最好监督。中国政府正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发展电子政务,扩大民众对公共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他举例说明,去年12月17日国家预防腐败局中文网站开通后三天,就收到1300余条网民留言和500余封电子邮件;到12月底,网站点击量超过1000万次,网民对反腐败工作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

此外,以《公约》法律框架为基础,中国政府积极与他国达成双边反腐败合作文件,迄今与50多个国家签订了92项双边司法协助或引渡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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