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周制度存四大弊端
[ 2007-11-08 13:57 ]

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清华大学假日制度改革课题组新近的调查结果显示,已经实施了8年的黄金周制度,随着时间的推移,影响力正呈现出逐年衰退的趋势,同时,其自身的弊端及由此而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正日益显现。课题组建议,增加部分传统节日为法定假日,变集中休假为分散休假。

从1999年国庆节开始,国务院修订了《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除了平时的双休日和元旦节日外,又延长了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的放假时间,使得全年的公休假日达到114天。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的7天长假(每个节日法定假日为3天,通过上移下借两个周末,共计为7天)曾一度为市场带来每年3次消费热潮,旅游、餐饮等领域消费人数激增,交通运输一片繁忙,因此被喻为黄金周。

专家认为,8年来,黄金周的设置功不可没。一年3个7天长假,使公民的休息权利得到了充分保障,为公民外出旅游、休闲提供了时间上的保证,也有效拉动了假日经济。

但黄金周对宏观经济的拉动作用到底有多大?到底该怎样看待黄金周?

四大弊端凸现

黄金周制度有待完善

从旅游收入方面看,虽然与同期相比,黄金周期间的旅游收入逐年呈不断增长趋势,但黄金周制度并没有对年旅游收入的增加起到显著促进作用。课题组对近20年来我国年国内旅游收入统计数据的分析表明,1999年之后的旅游总体收入呈平稳略降的趋势,直观地说明了黄金周制度的引入,并没有对旅游总体收入的增加起到明显促进作用。“进一步讲,黄金周期间旅游收入的增加仅仅是旅游消费的集中,是一种时间上的转移,对全年旅游收入的增加并无实质性的贡献。”课题组负责人、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授蔡继明说。

2007年“五一”黄金周期间北京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在有出游打算的被访者中,47.8%的市民选择北京市内及距北京市300公里之内的短线旅游,有17.0%的市民选择距北京300—800公里的中短途旅游,二者累计占总数的64.8%,只有19.3%的选择离北京1500公里以上的远途旅游。从全国来看,如果选择短线旅游或中短途旅游的出行者越来越多,黄金周长假期存在的经济意义就越来越小了。

而由“假日经济”带来的各种经济成本和社会成本却逐渐增加,为了支持黄金周有效运转,我们所支付的直接经济成本和间接社会成本,恐怕要超过黄金周带给我们的利好。

课题组认为,黄金周制度至少有四大弊端:

商家的短期成本剧增。商家为了能在黄金周期间大量销售产品,大量进货,积极促销。各种竞争在所难免,从而降低了商家的利润空间。而消费者在短期内集中消费,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了供需矛盾,需求旺盛而供给有限,必然导致消费者所购买的产品和服务质量下降,消费者权益受损。因此,越来越多的理性消费者开始放弃出行或集中购物。

政府公共管理费用增加。为了应对黄金周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社会公共管理问题及各种突发事件,政府不得不额外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全国各级政府也需要分派专门机构负责黄金周期间的社会监管机构,做好安全保障、信息服务、社会监管等工作,这占用了大量的政府和社会资源。

对自然景观和历史文化遗迹造成了破坏。黄金周期间,消费者大量集中出行,全国各自然景观和名胜古迹的接待能力面临严重挑战。大规模游客集中游览时,更会超出景区的负荷能力,对文化古迹的破坏力明显增强。

不利于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的正常运转。由于政府公务人员放假,政府的正常办公被停止,很多社会经济活动因此而中止。在我国加入WTO后,我国各项制度需要与国际接轨,国际上通常的放假时间则安排在7、8月份。因为黄金周长假期的推行,企事业单位和学校都需要临时调整工作安排和正常的讲课安排,这一改动的成本同样是需要予以考虑的。

当然,黄金周的公共成本和经济效应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而充分保障公民的休息权则是调整完善休假制度时必须重视的另一方面。

增加传统节日为法定休息日

变“集中休假”为“分散休假”

长假期制度的推行,为人们的长线旅行或探亲提供了机会。但从目前我国长假期制度所带来的各种收益和成本来看,成本大于收益,因此有必要对其做出有益的调整。课题组认为,调整的思路不是改变现有假期的天数,而是在保证全年114个法定假日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存量调整,适当取消一些长假,将由此产生的多余假日调整到其他时间,变“集中休假”为“分散休假”。

课题组建议:

增加传统节日为法定休息日。增加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为法定休息日,同时再增加除夕这一天为法定休息日,这一方案不仅是出于经济方面的考虑,更重要的是出于继承和保护我国传统文化、增进社会和谐的考虑。

“节假”分离,形成长周末制度。长假期改为短假期,并不是要否定“假日经济”的效应,而是要在保证假期的经济拉动效应的同时,消除集中的长假期的弊端。为此,在增加传统假日的基础上,在部分实行节假分离的同时,以长周末的形式,为广大民众提供更多的为期3天的短假期。所谓节假分离,是指规定固定节日为法定假日,但放假的具体时间却不安排到当日,而是与周末放在一起连休,从而形成“长周末”。这一制度已在世界上很多国家推行。

经过对2007年至2036年这30年间的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的日期进行推测分析,课题组发现,这30年间有17个清明、17个端午、15个中秋、17个重阳排在了周五、周六、周日、周一这四天上,这样,就可以形成不固定的长周末,一年有3到5个长周末,消费者可以自由选择出行时间和消费时间,这样既保证了“假日经济”的拉动作用,同时又避免了集中休假的各种弊端。

蔡继明说,借助于圣诞节、感恩节、父亲节、母亲节等西方节日所蕴涵的文化与价值观,大量西方企业品牌进入我国市场。当全世界都在日益关注中国文化的时候,我国更应该以此为契机,本着保护本国文化遗产的初衷,确立传统节日为法定假日。中国传统节日的恢复,必然促使一大批与节日相关的产品和企业品牌应运而生。(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肖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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