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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源潮:推进党内民主建设 增强党的团结统一
2007-11-01 10:36

二、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主要原则

坚持党内民主建设的原则和目标,是保证党内民主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党的十七大报告总结了我们党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历史经验和新鲜经验,对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以完善党内民主制度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提出了新的明确要求。把握好这些原则要求,是党内民主建设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一)必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胡锦涛同志2005年1月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行为主体”。党的十七大发展了这一思想,第一次在党代会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这一论断深刻阐明了发展党内民主的根本要求。因为党内民主从本质上讲,就是全体党员在党内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和政治制度,党员主体地位的实现程度是衡量党内民主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尺。党员的主体地位是通过党员的民主权利来实现的,离开党员民主权利的充分行使和切实保障,党内民主就无从谈起。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必须把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摆在突出位置。

(二)必须完善党内民主制度。实现党内民主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是党内民主走向成熟的关键。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必须把完善党内民主制度作为一项根本任务。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精神,一是要完善民主讨论制度,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充分发表、平等讨论的制度环境,鼓励和保护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二是要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充分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保证广大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经常性地参与党内决策,使党的各项决策在党内拥有最广泛的群众基础。三是要完善民主选举制度,使党内选举更好地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保证选出为广大党员充分信任、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四是要完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既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又反对和防止分工不合作、班子软弱涣散。五是要完善民主监督制度,保障广大党员和各级党组织有效行使监督权,使党的权力得到正确行使,推动党的事业健康发展。

(三)必须实行民主与集中相统一。我们党实行的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民主是正确集中的前提和基础,集中是民主的必然要求和归宿。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既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意愿得到充分表达,防止个人专断;又要加强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统一思想认识,保持步调一致,防止出现极端民主化倾向。

(四)必须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践中。我们党是执政党,党员的政治参与热情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热情,党内民主的状况直接影响社会民主的状况,党内的和谐程度直接影响社会的和谐程度。因此,“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有效途径。

(五)必须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党内民主建设既是为经济社会发展总任务服务的,同时又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的制约。因此,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既要积极推进,又要循序渐进。我们既要自觉适应广大党员民主意识普遍增强、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的愿望日益迫切的新情况,加快党内民主建设进程,又要从实际出发,而不能脱离实际,超越阶段。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自上而下的带动和自下而上的促进结合起来,有组织、有步骤地扎实推进,使党内民主建设同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融会贯通,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互相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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