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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大报告新提法:一条伟大道路和五条具体道路
2007-10-17 10:20

  10月15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胡锦涛代表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作报告。

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胡锦涛同志十七大上的报告,在与会代表和各界干部群众中产生了热烈反响。在讨论报告的过程中,代表和专家们发现了许多新提法、新表述。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就此进行了初步梳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建设”到“发展”

十七大报告在纵论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时指出:“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人们注意到,党的十三大以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实践中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十七大报告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表述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词之变饱含着深刻内涵,表明我们党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开始了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的新征程。

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新的理念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由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拓展为包括社会建设在内的“四位一体”,相应地,“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奋斗目标,拓展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表述细节的变化,彰显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不断发展的开放的,只有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焕发马克思主义的强大生命力、创造力、感召力,才能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越走越宽广。

一条伟大道路和五条具体道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新时期我们党创新理论的科学整合。近三万字的十七大报告,在反复强调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同时,还提出与之相配套的五条具体道路,这就是:“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中国特色新兴工业化道路”“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一条伟大道路和五条具体道路的提出,说明我们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框架越来越清晰,具体路径越来越明确。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纳入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人们注意到,“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首次纳入中国特色政治制度范畴。这是我们党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生动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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