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园铜马首该如何回流?
[ 2007-09-29 16:12 ]

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据《北京青年报》9月3日报道,失落一个半世纪的圆明园海晏堂十二生肖铜马首将于10月9日在香港苏富比秋季拍卖会上拍卖,估价6000万港元。不少藏家包括一些中国内地的藏家都表示出了收购的兴趣。曾经于7年前分别从苏富比和克里斯蒂拍卖行购得虎、牛、猴三尊铜首的保利艺术博物馆也正在了解相关信息,决定是否参拍。

铜马首是战争期间被盗文物是不争的事实。圆明园海晏堂十二生肖是清朝乾隆年间铸制的顶级工艺品,曾为清朝举世无双的皇家园林里的重要组成部分。1860年,英法联军火烧、掳掠圆明园,十二生肖铜像也被切割下来盗走,自此流失海外。

近年来,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国内文物艺术品市场火热,流失海外的文物开始回流。目前文物回流的方式主要有回购、通过外交渠道追讨和捐赠等方式。笔者曾有幸于2000年直接参与了河北曲阳王处直墓甬道汉白玉浮雕武士在纽约克里斯蒂拍卖行终止拍卖和追讨工作,这一事件成为中美两国政府通过外交渠道联手追讨被盗文物的成功案例。而回购方面,主要是指国家重点文物专项资金和以保利集团为代表的企业或私人参与海外文物拍卖的行为。

那么,对于这件新出现的拍价高昂的中国流失文物,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方式让它回到故土呢?

根据有关国际法和拍卖行行业准则,该被盗文物根本不能成为公开拍卖品。文物作为商品主要是通过私人文物商和拍卖行进行流通的。在西方国家,因为私人文物商通过买进卖出实现赢利,法律要求其必须对交易的文物具有明确的所有权。虽然拍卖行同卖主是一种代理委托关系,法律没有要求拍卖行必须调查卖主对物品的合法所有权,但政府和行业都对此制定了严格的规章。

另外,文物的买卖也像一般商品的交易一样,也受民事侵权法和合同法等法规的约束。文物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卖方不仅要具有对物品的所有权,还要出示这种所有权的来历过程,因为这样可以追述证明该文物是否为被盗品。基于上述原因,像这件铜马首具有明显被盗文物嫌疑的文物,一般是不敢轻易在市场上出现的,多数守法讲信用的私人文物商和拍卖行都不愿或不敢接手这种文物,圆明园海晏堂十二生肖的其他铜首至今还没有现身也证明了这一点。

对于被盗的文物,根据有关国际法和惯例,具有拥有权的国家或个人有权进行追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46年成立伊始即着手讨论民族文化遗产保护问题,并于1954年通过了《在战争冲突情况下保护文化遗产公约》(即《海牙公约》),在人类历史上首次由一个国际组织将文化遗产保护问题纳入国际视野,从而为之后进一步制定国际间的协议奠定了基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0年通过的《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遗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是国际上第一个涉及非战争情况下保护文物遗产的国际法文件,主要是为各签约国间合作追讨被盗窃文物提供了法律保障。

马首铜像现在一台湾藏家手里,由于海峡两岸的特殊关系,内地文物部门目前通过法律手段讨还有一定的困难和不便。但我们完全可以根据国际法和惯例,通过合适的渠道让苏富比终止这件珍贵被盗文物的拍卖,这样的结果可以使其在这次现世后更难流出岛外,待今后再解决归还问题。(来源:北京青年报 编辑:肖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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