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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大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纪实
2007-09-26 17:10

 

有几个历史节点,不容忘记: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在阐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时,明确提出“社会更加和谐”的发展要求;

——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

——2005年2月,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发表重要讲话,提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美好目标,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全面部署;

——2007年3月,胡锦涛总书记进一步阐明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的重大原则;

…………

在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形成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在研究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系列重大举措的同时,进一步提出了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重要论断。

多位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一新的重大论断,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有利于更全面地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原理,有利于更全面地体现党的奋斗目标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从而也有利于更好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好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更好地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更好地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理论指导着实践,经验丰富着认识。中国共产党在进行理论探索的同时,提出并实施了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和政策举措,带领全国人民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征程上越走越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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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自四川,父亲下岗,母亲没有工作。”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05级学生段宏江对新学期充满期待:“今年国家将高校和职业学校的奖助学金额度一下子提高了10倍,我这个时候还不努力学习,不争取多拿点奖助学金,还等到什么时候?”

大幅增加奖助学金,解决困难学生上学问题,只是中国共产党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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