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当选的2217名代表是如何从全党7000多万党员中产生的?
答:中央对十七大代表的产生程序有着严格的规定,有关内容在去年11月的“答记者问”中有详细介绍。各选举单位认真贯彻中央要求,坚持做到程序不少、环节不漏、步骤不减,所有代表的产生都符合规定的程序和步骤。具体地说:
━━都是由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推荐提名,经过“三上三下”,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为候选人的。有的省区市在基层党支部推荐提名时推荐了几万名人选,经过基层党委、县(市)委、市(地)委、省委层层遴选,反复酝酿,最后确定了几十名候选人。
━━都由党组织进行了认真考察,听取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
━━都是在选举单位召开的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上选举产生的。
需要说明的是,这次公布的当选代表,在十七大召开前还要由十七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确认资格的代表将出席党的十七大。按惯例,中央还确定一部分已经退出领导岗位的老党员作为特邀代表出席大会。
问:这次代表选举工作在扩大党内民主方面有哪些新举措,效果如何?
答:十七大代表选举工作是一次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走群众路线的成功实践。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共同努力下,中央提出的扩大党内民主的各项措施和要求,都得到了切实的贯彻落实,产生了良好的效果。这里,我简要介绍几项主要措施的落实情况:
一是各选举单位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选举十七大代表时,差额比例一般都超过了15%,比十六大时增加了5个百分点,扩大了选举人的选择范围,有利于好中选优。
二是县(市)、市(地)两级党委上报的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均由过去的常委会讨论决定改为由常委会提名、全委会讨论决定,扩大了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环节的民主,有利于更好地反映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意愿。
三是各选举单位均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在本选举单位范围内以适当方式进行了公示,更加广泛地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四是省区市在召开全委会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之前,普遍向省级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了通报并听取意见。党外同志反映,这种做法在以前是没有过的,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胸怀和诚意,展示了中国共产党自信成熟的形象。
问:您刚才说到当选代表总体上符合中央规定的条件,请问是如何做到的?
答:为了确保质量,选出符合中央规定条件的十七大代表,各选举单位一开始就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按照代表的条件进行推荐提名、认真遴选,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确定后,均由组织部门牵头,抽调党性强、作风正、业务熟的干部组成考察组,对代表人选进行了严格考察。考察中,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认真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作风情况、道德品质、廉洁自律、工作表现、群众公认程度和议事能力等情况,广泛听取所在单位党组织、党员和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意见。一些地方对有的人选还征求了审计、税务、环保、工商、安监、计生等部门的意见,对在现单位工作不到一年的人选,还到原单位进行了延伸考察。不少地方设立了监督专线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对考察中和群众来信来访反映人选的有关问题以及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都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对不符合代表条件的人选及时进行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