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掘出"公积金相差581倍"的鸿沟
[ 2007-07-31 15:09 ]

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近日,山东2006年度审计报告显示,中国网通山东省分公司月均工资基数2.13万元,缴存比例为15%,月人均缴存6389元;而济南水箱厂月均工资基数141.2元,月人均缴存只有11元。政府为帮助普通职工解决住房难题而制定的政策,成了少数高收入单位为职工牟利的工具。审计报告称,公积金主要集中在较高收入群体和收入稳定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7月30日《东方早报》)

虽然有涉公积金落差的各类新闻,一直不缺媒介曝光,但是,同在一方天空下的同一座城市里劳作,一边的公民月缴存高至6389元,一边的公民月缴存仅区区11元,两者之间横亘着一条相距近600倍的人为鸿沟,即便这两个单位的选取样本具有指向性和极端性。即便前者因“平均”尚存在一种基层一线与上层领导间的“削峰填谷”的情形,我们依然被此等“落差”惊得后背沁汗,瞬间失去了表达这种复杂心情的贴切词汇。

我们不禁要问,谁掘出的这条人为鸿沟?1999年4月3日国务院颁布执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第一条就旨意明确,公积金制度是为了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第二条也对缴存公积金的范围进行了匡定,是指国家机关、国企、城镇集体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条例对缴存比例虽未做硬性规定,但却在第十八条中明确,单位缴存比例由住房委员会拟订,经本级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批准。

网通职工一月公积金,水箱厂职工要60年才能拼着老命追上,网通这样的缴存高比例,究竟是哪一级住房委员会拟订的,是哪一些政府审核通过的,最后山东省政府批准过吗?显然,答案是否定的。那么,未按条例私自扯高缴存金额的行为,是如何变成现实的?谁在这种垄断利益自行切割的动作前掉眼皮?还有多少机关事业和带有垄断资源的国企等单位,还像山东网通这样,心安理得地吃着上网人、纳税人供俸的利益安胎?

我们不是政策和法规的洁癖者,而现在的景况是,任何一项好国策好法规,均可以宿命般跌入权力与资源垄断阶层的“私用魔谷”。房改政策出笼,住房推行商品化,呵护百姓有檐避雨的基本权利诉求,国家及时推行公积金制度。然而,一些人却冲破了政策漏洞的“补丁”,让特权通过这个洞口大行其道,公权私奔。于是好的惠民规定,不但未给正面对高房价叹息的穷者雪中送炭,反而让那些原本有宽房住的富者锦上添花。

所以,在当家国家调控房市的大背景下,在一些房地产商抱团扭曲房控国策的语境下,在一些“肥岗们”穷尽所有的政策资源变本加厉地“自肥”的情形下,有关部门应及时廓清到当前住房公积金制度里的未尽事宜。比如,将那层被强势阶层冲破的“补丁”尽快打好,再升级防捅功能,阻止其再钻法律法规的空子;比如,及时改进公积金监管制度,把缴存“限高”规定落到实处,悉数追回违者资金并处以重罚,防范一些单位多缴公积金变相逃税或给职工牟取高福利的破坏社会公平秩序的行为出现。(来源:中国网 编辑:肖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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