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中日共同研究历史意义何在?
[ 2007-04-10 11:42 ]

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12月26日到27日,中日两国各10名学者组成的学术委员会在北京聚会,举行中日历史共同研究首次会议。这是今年10月日本首相安倍晋三访华期间与胡锦涛主席达成的共识的落实,两国政府对此次活动都极其关注。中方认为,历史研究有助于中日重归“正视历史、面向未来”正途,日方则将此定位为“构筑两国信赖关系的基础。”

文章说,历史问题在中日现实关系中的巨大影响力是众所周知的,无法回避也不应回避。但是,从客观的角度讲,历史问题不能成为两国关系的唯一主线。首先,历史无法“观照”国家关系中的政治、经济交往事务;其次,历史的争论容易使现实问题被置于受忽略的位置,并增大国家关系的不确定性;第三,历史问题是最不容易寻求到共同利益的领域,这易使两国关系发展的活力和动力丧失。基于这些原由,将历史问题作为专题研究,使之从复杂的国家关系中稍微剥离出来一些,无疑是明智的。而如果中日两国找到历史的客观化裁量标准,对于两国关系未来的助推作用也将极其显着。

问题的关键是,中日历史共同研究能取得多少共识。在这一点上,显然难以乐观。分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史实,二是对同样认定的史实的解读。在史实认定方面,众所周知,日本至今认为南京大屠杀死亡人数不确;在史实解读方面,日本对侵华、东京审判也有与国际公认的结论持不同看法。在很大程度上,历史本来就是最容易被主观左右的科学。它既可以被狭隘民族主义利用,也可以被狭隘利益占有。加之中日不同的文化发展走向、不同的政治制度、不同的近现代史感受、不同的现实战略诉求,可以断定,中日的近现代史共同研究将极其艰难。

文章表示,大概正因为上述原因,日本和美国媒体对中日历史共同研究多数不看好。日本发行量最大的《读卖新闻》告诫“国民别抱太大希望”,美国一些东亚问题学者甚至认为历史研究毫无作用。

果真如此吗?即使在史实认定和史实解读上无法达成一致,但中日历史共同研究仍有空间,比如,可以确立历史研究的一些原则共识。在笔者看来,原则大致有两个方面:一是尊重事实,避免情绪化因素;二是充分反映中日文化和经济交流的互补性及其成果。达成这两点共识,对于历史问题客观化、对于中日两国关系就已具有相当的建设性,而且,对于日本右翼的近现代史宣扬者和两国都存在着的狭隘民族主义情绪,也有匡正作用。

文章指出,仅通过历史问题研究而使中日关系走上健康发展的正规是不现实的,因此,中日历史共同研究的成果不能作为中日关系的主要考量标准。现在需要的,是在中日关系中注入更多理性、亦即建设性的因子,这正是共同研究历史的出发点和意义所在,也是值得我们关注的理由所在。

(编辑:王晶 来源: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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