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外交部发言人姜瑜举行例行记者会
[ 2007-02-08 09:37 ]

2月6日外交部发言人姜瑜举行例行记者会

2007年2月6日下午,外交部发言人姜瑜主持例行记者会。
2月6日外交部发言人姜瑜举行例行记者会

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2007年2月6日下午,外交部发言人姜瑜主持例行记者会,就胡锦涛主席访非、中国科考船科考活动、气候变化问题、六方会谈等回答了记者提问。

姜瑜:各位下午好,我先发布一条消息:应印度外长慕克吉、日本外务大臣麻生太郎邀请,中国外交部长李肇星将于2月11日至17日对印度和日本进行正式访问。在印度期间,李肇星外长还将与印度外长慕吉克、俄罗斯外长拉夫罗夫举行中印俄三国外长会晤。

下面我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

问:关于中日海洋调查活动通报方面的三个问题。第一,2001年中日两国在磋商东海海洋调查活动问题时,曾经就事先通报一事做出了决定。你认为此决定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第二,在这个决定中明确写到中方在日本近海海域的活动有必要向日方进行事先通报,请问中国现在是否还遵守这一决定?第三,在没有事先通报的情况下,中国海洋调查船近日进入了钓鱼岛附近海域进行科学考察,这是否违反了事先通报的决定?

答:我们在这个问题上的立场是非常明确的。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方对此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中方不会接受日方以钓鱼岛是日本领土为前提进行的任何交涉。中方有关船只在钓鱼岛附近海域进行正常海洋科考是行使中方正当主权权力,这与有关的通报机制没有联系。我们已经通过外交渠道对日方无端炒作此事表示不满。

问:据香港《大公报》报道,春晓油气田已正式投产并开始向宁波送气。请证实。六方会谈8号复会,请介绍这一阶段的会议安排。

答:你刚才援引的有关报道不符合事实。我愿再次强调,中方的有关油气开发是在中国近海大陆架上进行的正当开发活动,无可非议。中日在东海划界问题上存在争议,我们一贯主张通过双边对话协商解决有关问题。

关于第二个问题,第五轮六方会谈第三阶段会议将于8号下午正式开始,这次会议安排和以往一样,有团长会、全体会,还会穿插举行一些双边磋商。这次会议的核心是就落实9.19共同声明起步阶段各方应采取的行动和措施进行探讨,我们希望各方共同努力,推动这一阶段会议取得积极成果。

问:我还想问关于海洋调查方面的问题。你的意思是中方的海洋调查船进行活动的海域不属于日本近海海域吗?

答:我刚才已说明中方有关船只在钓鱼岛附近海域进行正常的海洋科考是行使中方的正当主权权利,与你所提的通报机制没有联系。

问:第一个问题,据报道,缅甸军方领导人将会访问中国,并讨论两国油气方面的合作。你能否介绍一下他此次访问的目的和行程安排,将同谁会见?第二个问题,在朝鲜去年进行核试验之后,中国在朝的投资有所减少。请证实。第三,美国已经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申诉,称中国向出口企业提供高额补贴,并歧视美国的对华出口商品。你对此有何评论?最后一个问题,据报道,中朝边界的一些朝鲜边防军人已经逃到了中国。你能否证实?

答:应梁光烈总参谋长邀请,缅甸国家和平与发展委员会委员,三军总参谋长杜拉·瑞曼上将1月30日至2月6日访华,温总理31日会见了杜拉·瑞曼上将。

关于第二个问题,我们致力于发展同朝鲜的睦邻友好关系、主张朝鲜半岛实现无核化的立场是坚定、明确的。中朝之间保持着正常的经贸往来。去年1到11月双边贸易额是15.3亿美元,增长5.5%。

关于第三个问题,商务部有关官员已经作出了回应。

关于你提到的中朝边境秩序问题,我无法证实你所说的情况。长期以来,中朝两国有关部门对边界秩序管理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做法,双方能够妥善处理各种案件。这种做法是符合国际惯例的。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今日选萃
 
| 关于中国日报网站 | 关于环球在线 | 发布广告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工作机会 |
版权保护:本网站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站独家所有,
未经中国日报网站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