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总理答中外记者提问实录
[ 2006-03-14 10:15 ]

温家宝:将至少采取四项措施应对环境污染问题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4日在此间表示,中国决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要给子孙后代留一片青山绿水。但必须有切实有力的措施跟上。

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14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记者招待会,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同中外记者见面并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温家宝在回答记者关于环保的问题时作上述表示。

温家宝说,确实环境污染已经成为当前中国发展中的一个重大问题。这个问题至今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如果说“十五”计划我们大多数的指标都基本完成了,但是坦白地告诉大家,环境指标没有完成。

温家宝表示,中国今后将至少在四个方面采取措施应对环境污染问题:

第一,我们在制定发展目标当中,不要只看经济增长,而要看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因此,这次“十一五”规划,我们特别提出了两项目标,就是在今后五年,单位GDP的增长,能源消耗要降低20%,污染物的排放要降低10%。

第二,要严格实行产业政策,特别是基础设施和企业的准入制度。那些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企业和基础设施,一律不能搞。

第三,要加大对于环境污染的专项整治。特别是对重要的水体、空气和土地的面源污染,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治理。

第四,要严格执法,依法保护环境,这是最关键的,也是最难的。依法关闭那些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依法追究那些制造污染而给群众、给社会带来重大损失的企业和个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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