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在线消息:根据中国法院网昨日刊载的内容,张靓颖已经在8月14日,正式向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本报在7月8日刊登的《揭秘明星“耍大牌”陈坤晃点慈善活动张靓颖酒店耍客服》的报道侵犯了张靓颖的名誉权,要求被告停止侵害,作出书面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100万元、赔偿公证费、律师费人民币3.2万元。
张靓颖在起诉书中表述,“这种报道与事实严重不符,属捏造事实并向公众发布。文章见报后迅速被其他报刊、网站大量转载。给不知情的读者、网民及其他媒体误认,自己是‘耍大牌’、‘低素质’、‘暴发户’的印象。这给自己的工作、生活造成极大的精神压力,也给广大张靓颖歌迷的感情造成了伤害。”
对此报道提及的诉讼一事,目前,我们尚未收到法院方面任何书面的通告,也没有接到来自张靓颖方面的任何告知。我们只能说,我们的记者撰写此篇报道,是经过采访后的行为,没有针对个人,完全是符合记者职业操守的选择。(来源:东方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