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04-03 10:02 ]
中国日报网站消息、:昨天获悉,因未经允许擅自复制发行《杨三姐告状》CD光盘,中国唱片总公司被中评院告上法庭,本市一中院判决中唱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公开道歉,并赔偿中评院经济损失4万元。(记者:郭志霞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