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山遗址见证新余千年炼铁文化
凤凰山古矿冶遗址是贵山一带发现的六处古冶铁遗址之一,它是新余千年炼铁文化的见证。
据史料记载:凤凰山采矿、铁矿始于唐代晚期。当时,分宜湖泽就有矿工在其境内的贵山采铁矿。到五代,新余的开矿铁矿业规模扩大,并已向府衙交纳铁课。南唐保大二年(公元944年),袁州剌史边镐捐铁20万斤(这实际是新余、分宜的铁),为南昌普贤寺铸一大型普贤骑象。
宋代,为了发展经济,需要大量铁锻打兵器、铸造农具,致使新余的铁矿规模进一步扩大。北宋雍熙元年(984),太宗诏谕天下,分宜置县,特在分宜贵山置“贵山铁务”,作为专门管理铁业的官府机构。《太平寰宇记》载:“皇佑中(1049-1054)全国每年捐输铁课724万斤,其中有袁州铁课、分宜的铁课。《袁州府志》载:“袁州于宋淳熙年(1174-1189)间,上节日发进铁16900斤”。可见当时的新余、分宜的铁冶业已相当发达。
明代,朱元璋诏令天下,允许民间炼铁矿。新余、分宜的矿工又纷纷开矿起炉炼铁。据《介桥严氏族谱》载:“明太祖高皇帝崛兴之初,龙凤十二年(1366)丙午九月生建分宜县冶,授知县张仁经理户量。拨充化全乡、十四都及里长。洪武三年庚戌于十七都铁坑起炉铁矿。本家七世族人信中编为铁冶炉长。洪武五年,关领户繇正当炉匠。是时,以军匠为门阀,故合族都人匠籍。”又载:“明洪武三年(1370),江西宣抚使我冶提举司梅兴,又在分宜贵山专设机构,重新起炉铁矿。六年(1373),明太祖朱元璋于全国置十三‘铁冶所’,新余、分宜乃升之为二”。《明史·食货志》对此也有明确记载:“铁冶所,洪武六年置,江西进贤、新余、分宜、湖广兴国、黄梅、山东莱芜……太原泽、潞各一,凡十三所”。《江西钢铁志》载:“明洪武门年,全国置铁冶所十三,新喻、分宜是其中之二。关于铁矿岁额,新喻、分宜冶皆为815000斤,占全国总岁额的20.20%”。明代新余、分宜的铁冶业无论是技术水平和铁矿产量都达到了历史高峰,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
史籍上如此丰富的记载,引起了国内外专家的注意。为了进一步探寻物证,1990年,考古工作者对新余古矿冶遗址进行了一次专题调查。根据采集到的遗迹遗存,以及青花瓷片等生活用具及砌筑冶铁炉的铬文砖,都印证了史籍记载。因此,可以说凤凰山古矿冶遗址,承载了新余千年冶铁文化的历史记忆,对研究我国古代铁矿技术具有较重要的科学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