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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晚不能总吃“免费午餐”
2010-02-12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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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有消息称,黄宏虎年春晚小品《两毛钱一脚》灵感来源马未都散文。马未都表示,尽管春晚剧组已经彩排通过了这一语言类节目,但自己并没有同意春晚剧组改编自己的散文。“我原来的想法是,为了全国人民,我可以不要一分钱让他们改编。但有了一些不愉快的经历后,我决定在合约中要求15万元的作品许可使用费,这笔钱如剧组支付给我,我将悉数捐出。”

看得出来,马未都要求春晚剧组支付15万元的作品许可使用费,是在跟春晚剧组或者说央视较劲。既然不是为自己谋利,马未都为何要不顾情面地要求春晚剧组支付15万元呢?原来,他在和春晚剧组接触后的经历很不愉快。“天下的合约都没这么签的,要命的地方都空着,让我签字,这合约还有什么意义呢?”马未都说:“我问她,空格内的‘作品许可使用费’金额是多少?她告诉我1000到2000元,每个人都一样,节目播出后就给。”在随后的交涉中,对方的口气不太友好:“我告诉您吧,这节目上不上还不一定呢,签不签随便”。“再次协商时,对方跟我说:“我不知道您的身份,我要早知道就不会这样。”我告诉她:“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们应该尊重每一位作者,不管他是谁。”

看来,问题主要出在春晚剧组的态度上。

春晚剧组广告收入非常高,支付给演职员的报酬却很低,这是尽人皆知的事。据悉,春晚开场前的广告,结尾的滚动字幕,中间的读贺电、插广告、零点报时冠名,还有“我最喜爱的春晚节目评选活动”冠名以及语言类节目中的软广告等,都是超强“吸金机”。据说今年春晚的全部广告收入将逼近7亿元大关。广告收入如此之高,支付给演职员的报酬却少得可怜。据悉,即使像王菲那样的大牌明星,上春晚也只能领到5000元劳务费。而普通的歌唱演员或小品演员,一般会在最后一场彩排前领到酬劳,从1000元至2000元不等。而在演职人员表上以单位名头出现的舞蹈演员,基本上没有酬劳。

春晚凭借着泱泱亿万观众的收视率,只给演员很少的劳务费,演员们也没什么意见。为了“混个脸熟”,抬高身价,很多演员宁愿不要、少要出场费甚至倒贴钱上春晚。春晚剧组“盘剥”演员也就罢了,可对于那些默默无闻的幕后作者,也用一样的态度应对,则有“店大欺客”之嫌。尤其是从一些公开发表的小说、散文等文学作品中寻找灵感,然后创作小品、相声等节目,已经不是报酬给得多少的问题,而是涉嫌侵权的问题。来自这方面的纠纷,往年春晚已经有过。或许正是因此,马未都在春晚剧组擅自改编自己散文作品、还企图和他签“霸王合约”时才备感气愤,要求春晚剧组支付15万元作品许可使用费的。

春晚年年给观众带来欢乐,这是值得肯定的。但春晚剧组将春晚变成名利场,只求创收,不考虑演员、作者们的利益,则是欠妥的。遭到众多人怒斥、“讨伐”,这是迟早的事。马未都的较真,或许对春晚剧组是个提醒,随着人们维权意识的提高,“免费午餐”可不能再吃了。

 

 

来源:深圳商报 编辑:侯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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