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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煌十二五 山东94.8%村完成土地确权登记 产权制度初步建立
2015-11-02 08:06:00
 

  原标题:辉煌十二五 山东94.8%村完成土地确权登记 产权制度初步建立

  齐鲁网11月2日讯(山东台记者 曹进)“十二五”期间,山东大力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让农业产权要素“流动”起来,解放农民经营潜力,释放农村生产力,初步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广播《山东新闻》报道,前不久,青岛西海岸新区铁山街道丙村、韩家村召开社员大会,通过全体社员表决的形式,成立了韩家村经济合作社和丙村经济合作社。丙村村民、经济合作社社员张殿亮告诉记者,由“村民”变“股东”,这种参与管理村集体资产的方式,他觉得新奇,揣摩再三,觉得可行。“因为知道村里的资产有多少,我能得多少股份,并且成立监事会、理事会,来经营我的股份,到年底还有一定的分红。”

  经过测算,新成立的丙村经济合作社,拥有净资产2321万元,同时还有耕地、林地、水面等资源型资产。这些资产被换算成股权,通过“人口股”和“农龄股”分配到社员。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老百姓俗称“股改”,就是将现行的“集体资产共同共有”改为“成员按份共有”。丙村村支书、经济合作社理事长张桂明说,会使我们村集体经济的管理制度更加规范,使村集体社员的根本利益能得到保护。也能使各位社员的财产收入更加提高。

  “资产变股权,村民成股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和继承的权利。 青西新区农工委委员、农发局副局长薛聚基说,黄岛区1156个村我们试点了161个村作为第一批试点,到目前为止已经表决通过改制的实施方案。到10月底全部完成今年的改革试点任务。

  农村集体资产在确权以前,大都躺在集体账面上,人人有份,但又人人没份。“十二五”期间,山东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发展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和集体资产股份合作,确权到户,收益到人。与此同时,山东还对农村集体各类资源性、经营性资产进行确权、登记和颁证。在滕州市南沙河镇的上营村,通过实行土地使用权归集体、承包权归农户、经营权归合作社的“土地三权分立”机制,将全村1230亩耕地全部实行整建制流转,将土地集中管理,促进土地规模经营。上营村党支部书记高奎贤称,我们这个土地流转,一是节约种地成本,二是增加农民收入,三是旱涝保收。

  五年间,全省94.8%的行政村完成了土地经营确权登记,林地确权100%,小型水利工程改制了八成以上,“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初步建立。省农业厅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处处长肖培强介绍,全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2500多亿元,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让这些沉睡的资产资源活起来,一方面可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另一方面可以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确权不是目的,促进产权流转,唤醒农村沉睡的财富,才是目的。预计到今年底,山东将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落实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后,山东农民手中最多有5个证书,即: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住房使用权证、海域养殖使用权证。省农业专家顾问团副团长刘同理表示,确权以后,由原来承包30年成为长久性承包、长久性使用。颁证以后,使农民的土地有了财产权,有了物权,对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对农民的长远收入都有直接的好处。

  (来源:齐鲁网)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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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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