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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第三中学买指定“平板”家长掏钱 纪委已介入
2015-09-30 23:05:00
 

  原标题:齐河县第三中学买指定“平板”家长掏钱 纪委已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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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提供了两个分属不同银行的银行卡卡号,户名都是一名叫做孙某的人,学校通知大家在三天之内交3400元钱。(视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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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千多买的平板电脑,这台设备的官方售价仅为599元。(视频截图)

  齐鲁网9月30日讯 昨天,山东广播电视台生活频道《生活帮》报道了德州齐河县第三中学有家长反映学校组织购买平板电脑的情况(齐河:新生被曝交3400元买平板电脑 校长称是自愿行为),那么,节目播出之后,事情又什么进展吗?

  买指定平板 纪委介入调查

  事情有没有新的进展呢?今天一早,记者也赶到了齐河县教育局。

  工作人员表示,纪检信访科张主任正在和齐河县纪委的同志进行会谈,在工作人员的联系下,记者见到了他。张主任表示,今天一早,齐河县纪委的工作人员已经介入调查这件事情,而对于这个情况,他也有一定的了解:“我了解,不买电脑的是单独的一套教学案,教学不受影响,买了电脑的,可以加深联系,享受额外的教育资源。”

  针对这件事,当地的教育部门和纪委已经展开调查,可是学校一再声称是自愿,可是有不愿意买的家长,却又觉得不买不行。那么,这样的情况到底应该如何处理,买与不买,又怎么保证教育的公平呢?

  教育信息化 怎么实施才公平?

  在德州齐河县教育局,纪检信访科的张主任说,据他了解,齐河县第三中学是教育部教育信息化的试点单位,而采购平板电脑的行为,也一直是本着自愿的原则。

  德州市齐河县教育局纪检信访科张主任表示:“义务教育阶段,让家长自费购买电脑是不是合适,没有明确的规定。”

  那么既然是试点工作,对于购买平板电脑的经费出处并没有明确,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信息化试点工作,为什么不能由经费支出呢?德州市齐河县教育局纪检信访科张主任:“信息化知识搞试点没有全面铺开。”

  张主任表示,他们已经通知齐河县第三中学,目前,校长因公外出,他将陪同纪委工作人员,立即前往学校了解情况,而且,据他了解,并不是所有的初一学生家长都购买了这种电脑,“有没买的,不交钱的仅仅享受不到网络资源,教学质量不会影响。”

  随后,记者也来到了齐河县第三中学,此时学校已经放假,经过门卫的联系,一名副校长表示,不方便来到现场,可是在门卫的口中,记者却听到了不一样的说法,“都买了,没有不买的。”

  这位工作人员表示,据他了解,该校初一年级的学生已经全部购买了这款电脑,但是,往年几个年级也有这种情况,但是买这么全的,还是头一回。

  随后,记者尝试联系齐河三中的一位副校长,但是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教育信息化是件好事不可否定,可是到了实际运营中,应该怎么操作,还得各个试点仔细考虑。到底学校在试点的基础上,有没有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平等,自愿呢?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尽快进行调查,对于此事,齐鲁网将继续关注。

  齐河:新生再交3400元买平板 校长称是自愿行为

  (来源:齐鲁网)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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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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