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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宪法宣誓制度实施细则
2016-03-23 08:13:54
 

  本报讯(记者张昕然通讯员孙皓)3月16日,和平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冯绍宽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庞学光、陈秋华、王晓琳、赵昔涛、王怀亮出席会议。副区长马桂平和区法院院长李鹤贤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和平区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细则》。会议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冯绍宽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职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各室负责同志和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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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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