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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法官”王宝胜 办3000起案件无一错案
2016-03-04 13:06:41
 

"铁法官"--在东丰,人们这样称呼吉林省东丰县人民法院法官王宝胜。

  说王宝胜是"铁法官",因为他秉公执法、铁面无私,从事法院工作以来,他办理的近3000起各类案件,没有一件是错案,没有一个当事人反映他办案不公。

  说王宝胜是"铁法官",因为他意志坚强。57岁的他三次罹患癌症,但他用钢铁般的意志战胜了病魔,始终坚守在自己热爱的岗位上。

  说王宝胜是"铁法官",因为他淡薄名利、清正廉洁,从不利用职位谋私利,坚守底线,不因贫穷失人格,成为了名利攻不下的"铁人"。

  王宝胜的公正是出了名的,他经手的案件都是"顶帮铁牢"的"铁案"。他说:"从我穿上法袍那天起,就铁了心要干好审判工作,秉公断案,绝不徇私。"

  几年前,王宝胜接手了一起工伤事故赔偿案。该案已审理了3年半时间,几经重审,案情复杂。从受案的当天起,他就迅速投入工作,仔细查阅卷宗,深入调查取证,研究法律问题,连续4周加班加点,每天工作到深夜,甚至周六、周日也没有休息,最后用时34天,作出了公正的判决。后来,当事人给法院送来两面锦旗:"冤情三年半,一朝见青天"、"冤案三年零六月,铁面无私捍盾牌"。

  王宝胜办案铁面无私,大家都说他"脸黑"。1997年,王宝胜开始担任县法院城郊法庭庭长,他的家乡三合乡正在城郊法庭的办事区内,为"防患于未然",他先是给亲属们打了"预防针",希望他们能够懂法、知法、守法,不做违法的事,更重要的是不准找他走"后门",否则别怪他不讲情面。就这样,他的亲属中从未有人来找他"办过事儿"。

  有一次,发生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被告因土地使用权发生纠纷,继而厮打起来,原告被打伤住院,要求被告赔偿。被告的哥哥是王宝胜原工作单位的同事,案件刚接手,同事就来找王宝胜,让他帮忙,王宝胜把脸一沉,对他说:"我们都是执法人员,那就更应该守法,为老百姓办事,怎么能合伙欺负他们?"最后,案件顺利调解结案,没有给被告任何偏袒。事后,这位同事说:"王宝胜脸太黑,一点儿面子都不给。"而原告却感激地说:"王宝胜办案真公道。"

  王宝胜的顽强也是出了名的,他三度罹患癌症,却三度从死亡线上挣扎脱身,坚持工作在基层一线。他说:"宁可死在法台前,绝不躺在病床上。"

  2007年,王宝胜接受了食道癌手术,体重从80公斤减到了65公斤,可他依然在手术完成一个半月后回到了干警中间。百姓们听说王宝胜还在办案,都对他敬佩不已。领导担心他身体受不了,劝他回去多休息。他总是说:"跟同志们在一起,在精神上就会有一种充实感,坐在审判台上,就会有战胜疾病的力量。"

  王宝胜的清廉更是出了名的,尽管他家境并不富裕,但在办理案件时却从不"弄权"。他说:"生活就像一个大熔炉,自己要当那块烧不化的铁。"

  王宝胜刚到法院工作时,他家住在农村,一家4口人的生活全靠他一人维持。为了把家庭的支出减到最低,他没有把家搬到城里,因为农村开支小,妻子务农还可以补贴家用。后来两个女儿大了,面临入学问题,他这才将家搬到城里来,借了5000元钱买了处低矮破旧的小房子。冬天,屋内的水都能冻出冰渣,夏天一下雨,屋里就会从地下往上渗水,生活艰苦,王宝胜却不以为意:"这比前几年有很大提高了,明天的生活会更好。"亲友都说他是个死心眼儿,不会"弄权",就是个受穷的命。王宝胜却直言道:"虽贫贱,志不移,清贫不祸,不能因为穷而失人格、做权钱交易。"

  1999年,王宝胜被吉林高院荣记"二等功";2003年被吉林高院荣记"一等功";2006年被吉林高院授予"人民满意模范法官"称号;2014年6月,被最高人民法院以及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法制日报社评为"最美基层法官"。

  王宝胜称:"在二十多年的法官生涯中,我一直以自己是一名人民法官而感到骄傲和自豪,哪怕是清贫的、艰辛的,甚至被人称为狠心的、无情的,我都无怨无悔,我将以神圣法律为信仰,视廉洁清正为动力,在有限的生命里,完成时代赋予我的光荣使命!"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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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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